事项名称:汕特燃机电厂供气支线项目
申报单位: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澄海区
建设期限:24个月
总投资:98620.22万元
资金来源:29586.07万元为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自筹,其余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一条天然气主干线、一条支线,配套溪南分输站、汕特电厂末站两座站场,坝头阀室、新溪阀室两座阀室及相关配套设施组成,管线全长约62.2公里,设计压力6.3兆帕,设计输气能力为11亿立方米/年。其中主干线起于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澄海区莲华末站,止于龙湖区龙祥街道汕特电厂末站,管线长约54.8公里,管径610毫米;支线起于澄海区溪南镇溪南分输站,止于澄海区溪南镇益鑫电厂,管线长约7.4公里,管径323.9毫米。
审批科室:石油天然气科
联系电话:88178989
电子邮件:rmgcyqk@163.com
邮政编码:515037
邮政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楼9楼917室
本公示的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以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附件)并按表上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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