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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厂区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2020-07-02 10:18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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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编制的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厂区工程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原则同意本工程节能报告。根据该局节能报告,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6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建(构)筑物和尾水管。工程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工程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约2610.73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约2114.48万千瓦时;单位污水处理综合能耗为0.0275公斤标准煤/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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