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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2020-05-22 17:1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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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组织编制的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根据该室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建筑面积895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办公楼、一栋宿舍楼、四栋实验楼,地下一层,建筑占地约16500平方米,启动区购置仪器设备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约1578.8 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约1200.38万千瓦时;办公区单位面积综合能耗7.99公斤标准煤/平方米·年,宿舍区单位面积综合能耗10.83公斤标准煤/平方米·年,实验区单位面积综合能耗7.17公斤标准煤/平方米·年,学习交流区单位面积综合能耗3.33公斤标准煤/平方米·年,配套用房单位面积综合能耗8.45公斤标准煤/平方米·年,地下车库单位面积能耗1.25公斤标准煤/平方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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