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0601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函
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发展改革局:
为做好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函》(见附件)的要求,按照项目储备范围和条件,认真对辖区内相关项目进行摸查统计,并于6月10日前将储备项目摸查汇总表发送我局(迳送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函》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16日
(联系人:蔡贤生 电话:88280156 电子邮箱:stfgzhk@163.com)
抄送: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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