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恢复发展,2022年3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省政策措施,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于4月20日印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会同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市现代服务业协会,按照职责分工推动政策贯彻落实。同时,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建立联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互通;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形成月度报送工作情况制度;及时梳理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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