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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充分释放降费红利保市场主体保基本民生
  • 2020-05-21 09:3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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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减缓疫情对经济社会和民生的负面影响,我局利用国家、省、市的政策工具箱,相继下调水电气价格,充分释放降费红利,发挥了保市场主体、保基本民生的积极作用。

        在下调电价方面,我市在国家和省出台“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按95%结算”的基础上,加大扶持力度,自主出台“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用电电费给予20%的补助”的政策措施。目前,两项阶段性政策已全部落地实施,惠及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约21万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40户,分别减轻电费支出约1.7亿元、1.1亿元,两项合计约2.8亿元,有力地降低工商企业成本,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在下调气价方面。自4月1日起,我市降低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由4.40元降低到3.98元。同时,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明确汕头中心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每立方米由1元降至0.9元;要求华润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在对用气大户实施购气价格降低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把气源价格的下降空间全部让利给非居民终端用户。仅汕头中心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下调一项,就为企业减少成本支出约954万元,惠及市场主体用户315户。

        在下调水价方面,我市出台阶段性不低于10%的幅度下调个体工商户的用水到户价格,减轻个体工商户用水负担。以汕头中心城区为例,减轻个体工商户用水负担约70万元,惠及市场主体用户158174户,有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有序复工复产复市。

        此外,我市还对受疫情影响不能足额缴纳用电、用气、用水费用的企业,实行“欠费不停供”的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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