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关于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配套实验幼儿园项目建议书审批前公示
申报单位: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建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42街区乐业街西侧(原市政府第二机关幼儿园)
建设期限:2023年5月至2025年8月
总投资:7790.22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政府专项债和争取省专项补助予以解决,市财政给予支持。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项目规划用地约7.216亩。按400个学位标准配置建设,总建筑面积11660平方米,其中幼儿活动用房建筑面积3050平方米、服务用房建筑面积524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589.5平方米、实习生宿舍及配套建筑面积1699.5平方米、附属空间建筑面积279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单体建筑物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含给排水、热水、空调、通风、电气、弱电、消防等),单体建筑物室内二次装修工程(含室内地面铺装,墙面的粉刷、涂饰、镶贴、屏挂等,天棚无吊顶、有吊顶的施工以及配置必要的照明、弱电、音响等),室外及其他配套安装工程等。
审批科室: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科(对口支援合作科)
联系电话:0754-88281147
电子邮件:stfgjfwjc@126.com
邮政编码:515037
邮政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楼813室
本公示的期限为十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以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以上应填写《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相关附件: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