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中心城区港区排洪沟(新河沟—电排站)淤积清障应急改造工程
申报单位: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
建设地点:龙湖区港区排洪沟
建设期限: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
总 投 资(万元):474.41
资金来源:专项补助资金,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港区排洪沟沟体、桥涵进行清淤,清淤量14089.99立方米,并在与三脚关沟西南侧交汇处设置导流墙。
审批科室:固定资产投资和对外开放科
联系电话:88275115
邮政编码:515036
邮政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8楼807
本公示的期限为十个工作日。公民、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以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以上应填写《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述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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