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中共汕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档案库房改造修缮项目
申报单位:中共汕头市纪委办公室
建设地点: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8号
建设期限:2个月
总 投 资(万元):76.12
资金来源:在部门预算内解决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按照档案管理“省特级”标准对市委大院7号楼4楼2间房进行改造修缮后,作为市纪委新档案库房使用,总改造修缮面积300平方米。
审批科室:固定资产投资和对外开放科
联系电话:88275115
邮政编码:515036
邮政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8楼807
本公示的期限为十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以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以上应填写《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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