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汕头潮阳110千伏谷饶至关埠站第二回线路工程项目
申报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和关埠镇
建设期限:项目施工建设期24个月
总 投 资:711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基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变电工程
220千伏谷饶站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
110千伏关埠站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
(二)线路工程
本工程利用原谷关Ⅰ线谷饶站~N1及N11~关埠站备用回路增挂导线长约1×6.0千米。在原N2塔南侧10米处新建一四回耐张钢杆,新建谷金Ⅰ、Ⅱ线N1~N3及谷关Ⅰ、Ⅱ线N1~N3四回架空线路长约4×0.2千米。
新建线路导线采用每相1×JL/LB20A-30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利用已建线路挂线段导线采用每相1×JL/LB20A-30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更换原12芯OPGW光纤复合地线为48芯OPGW光纤复合地线。
三、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审批科室:电力综合科
联系电话:88281146
电子邮件:stfgzhdlk@163.com
本公示的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以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表上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附件: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