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单位,各区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107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24年8月5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 索引号: | 11440500006997649P/2024-00351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09 |
| 名称: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财政局转发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 主题词: | |||
市有关单位,各区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107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24年8月5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主办单位: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754-88292257
44051102000227号
粤ICP备05066684号-1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