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发改〔2023〕279号
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华侨试验区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各区(县)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链有机融合,增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汕头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已于7月28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日
索引号: | 11440500006997649P/2023-0057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05 |
名称: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文号: | 汕市发改〔2023〕279号 | 发布日期: | 2023-09-08 |
主题词: |
汕市发改〔2023〕279号
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华侨试验区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各区(县)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链有机融合,增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汕头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已于7月28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754-88292257
4405110200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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