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我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的规模,根据省、市各级对冻猪肉储备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代储企业,申请代储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 在本市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 自有或租赁冷库,租赁库有效租期不得短于代储期;
(三) 具有冻猪肉及分割肉产品的购销网络以及与储备任务相匹配的经营投放能力;
(四)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 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五) 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 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请符合上述条件要求和有代储意向的企业,于2022年1月7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前向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联系报名(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4—88204310),我们将根据各企业的仓储条件、社会信用等情况择优选择。
汕头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