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006997649P/2021-00535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08-05
关于汕头市市级动态储备粮油代储资格的公示
2021-08-05

关于汕头市市级动态储备粮油代储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05  浏览次数:-


  根据《汕头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0号)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市粮食局汕头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汕头市分行关于市级储备粮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市发改〔2016〕342号)等有关规定,汕头市发王食品有限公司、汕头市同舟米行、广东茂原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隆发粮行、汕头市龙湖区玉丰粮行、汕头市龙湖区壮荣米业商行、汕头市坤鹏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向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提出市级动态储备粮油代储资格申请。经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初审,并经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审核,拟确定上述7家企业为市级动态储备粮油代储企业,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8月5日起—8月11日止),凡对上述7家企业代储资格有异议的,请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反映。

    

  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电话:88988763 

  市财政局电话:88179717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