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省道503线金鸿公路龙湖段(金津大桥~金洲大桥)地方配套品质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申报单位:汕头市公路局直属分局
建设地点:起点金洲大桥,终点位于金津大桥
建设期限:30个月
总 投 资(万元):107889.75
资金来源:除上级补助外,剩余缺口资金全部由市财政落实解决。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拓宽路基,软土路基处理,新建雨(污)水管道,增设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加宽桥涵,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优化路口交叉,在昆仑山路和东兴路口设置2座跨线桥,在中兴路和津东路口设置2座人行天桥,三线下地,配套照明(含智慧路灯)、景观绿化和交安设施,实施多杆合一,配套港湾式公交车站亭等。
审批科室:投资科(外资科)
联系电话:88275115
邮政编码:515036
邮政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8楼807
本公示的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以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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