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了《汕头市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立足汕头已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的汕头高新区、汕头保税区、金平工业园区、龙湖工业园区、澄海岭海工业园、潮阳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等6个开发区,重点提升现有开发区的创新能力和产业层次,整合园区周边产业空间资源,实现扩容增效。同时支持具备条件的区县建设一批有潜力的开发区,争取国家在下一轮修编开发区公告目录时纳入,增加全市开发区的规模总量,形成园区经济效应。到2035年,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总量达到10个,包括汕头高新区、汕头保税区、金平工业园区、龙湖工业园区、澄海岭海工业园区、潮阳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濠江工业产业园、潮阳经济开发试验区、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工业园区(综合处理中心)、南澳县青澳湾旅游度假区。
开发区是指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等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的各类开发区。我市各类开发区是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承载着推进汕头产业优化升级、集聚发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任务。《规划》综合考虑全市各区县经济发展状况、资源和环境条件、产业基础和特点,科学确定我市开发区的总体布局,明确全市开发区的数量、产业定位、管理体制、未来发展方向,提出今后一定时期内全市开发区改革发展、优化提升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统筹谋划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重要政策和重点工作,是我市开发区未来设立、扩区、调区以及申报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和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重要依据,也是指导我市开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划建设、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行动指南。
接下来我市将按照《规划》要求,加快土地资源整合,主动承接大湾区、先行示范区产业转移,强化重大项目导入和产业发展统筹,依托大园区、引入大项目、发展大工业,与“双区”共同打造高水平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