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以及《关于汕头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市财法〔2021〕3号)有关要求,对在我市(含区县)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市民政部门结合社会组织公益活动和日常监督管理、评估等情况提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确认名单。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对符合2023-2025、2024-2026年度的汕头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联合公示无异议,现将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2023-2025、2024-2026年度获得汕头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
汕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汕头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
2023-2025、2024-2026年度获得汕头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
一、2023-2025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14家)
二、2024-2026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