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69XT/2024-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1-03
名称: 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文号: 财会〔2023〕20号 发布日期: 2024-01-03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3  浏览次数:-

  财会〔2023〕20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我部修订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  政  部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