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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69XT/2023-00138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7-13
名称: 关于实施汕头市房地产交易环节申请契税优惠涉及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情况查询工作的评估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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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汕头市房地产交易环节申请契税优惠涉及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情况查询工作的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3-07-13  浏览次数:-

  《汕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 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实施汕头市房地产交易环节申请契税优惠涉及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情况查询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汕市财法〔2018〕9号)于2018年8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即将届满。经联合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住建局,通过采取实地调研、组织召开基层研讨会等形式,对相关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估,现将该项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组织实施。近几年,市税务局通过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的协作,在资料互信、信息共享和系统互通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极大方便了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事效率明显提升,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一是联合市自然资源局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用工作,2021年2月28日,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综合服务平台接入广东省不动产“一窗受理”系统;二是2022年3月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进“一窗受理”升级为“一窗办理”不动产业务。自2022年4月1日起,全市存量房产权转移登记业务3小时内办结。

  (二)操作流程。按照《通知》规定,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在省尚未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之前,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情况查询范围为本市,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结果为认定标准。今后若省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授权购房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查询家庭住房情况。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税务部门已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系统联网,实现数据实时共享的区(县),根据纳税人的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在数据共享平台查询家庭住房登记情况。

  2.尚未实现数据实时共享的区(县),由纳税人向购房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家庭成员名单及相关证明,并授权税务部门向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家庭住房登记情况。

  从2019年起,市税务局与市自然资源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根据我市不动产“一窗办理”规则,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只需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一套资料,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需填报《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诚信保证书》并自行在自助机上查询打印家庭住房《查询结果书》,也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出具家庭住房登记情况,不动产登记机构对资料审核后通过系统自动传递至税务部门进行核税,纳税人缴纳税款后,系统自动将完税信息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既为群众提供便利也提高办税办事效率。

  (三)宣传解读。市财政局在门户网站公布《通知》,市税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大厅现场答疑、电子滚动屏、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对《通知》进行宣传,辅导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按《通知》要求提供申请享受优惠涉及的查询结果。

  二、实施情况

  《通知》实施以来,通过不动产“一窗办理”服务窗口收件,不动产登记机构将资料扫描上传至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后,分发至税务系统核税,让群众在办理交易业务时只跑一次,只提交一套资料,同时能够申请到契税优惠,大大提升了我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效率,压减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办理流程,方便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全面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得到了广大办事群众的肯定,取得预期效果。经统计,从2018年至2022年5年时间,我市房产交易总宗数为33.61万宗,征收契税45.38亿元,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约20.96万宗,占比62.36%,减免税额23.79亿元,其中享受第一套优惠的有16万宗,减免税额19.12亿元,享受第二套优惠的有4.96万宗,减免税额4.66亿元。另外,住建部门商品房网签备案信息已与税务部门通过省级“总对总”联网共享,税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实时查询。

  三、评估结果

  (一)《汕头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汕头市国土资源局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实施汕头市房地产交易环节申请契税优惠涉及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情况查询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财法〔2018〕9号)于2023年8月20日到期自动作废。

  (二)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拟就关于实施汕头市房产交易环节申请契税优惠涉及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情况查询有关工作进行再部署,对《通知》进行修订,出台新的部门业务工作流程。因不再涉及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定,新出台的业务工作流程,作为一般性文件执行,不再作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三)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以及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对纳税人申报材料的要求、变化较频繁。为适应这种情况,建议制定出台《汕头市房地产交易环节申请契税优惠申报指引》,对外公开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以及办理流程等环节,可较为灵活地根据实际操作进行调整,不断优化服务广大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


汕头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