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财预〔2022〕232号
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预〔2022〕115号),现将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清算下达给你们,资金列入2022年度“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00207)”科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列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各区(县)要严格专户使用管理,用于兜牢“三保”底线,禁止挪用和挤占专户资金。同时,本次清算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和省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项目代码Z135110059001,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基层财政要加强直达资金统筹用于惠企利民、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上述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上述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二、为引导强化县级财政管理,按照《广东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下达资金省对财供人员增加的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和澄海区,监督检查发现“三保”工作存在问题的潮阳区分别扣罚200万元。
附件: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明细表
汕头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