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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69XT/2023-00094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12-30
名称: 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文号: 汕市财预〔2022〕232号 发布日期: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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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3  浏览次数:-

汕市财预〔2022〕232号

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预〔2022〕115号),现将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清算下达给你们,资金列入2022年度“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00207)”科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列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各区(县)要严格专户使用管理,用于兜牢“三保”底线,禁止挪用和挤占专户资金。同时,本次清算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和省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项目代码Z135110059001,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基层财政要加强直达资金统筹用于惠企利民、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上述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上述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二、为引导强化县级财政管理,按照《广东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下达资金省对财供人员增加的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和澄海区,监督检查发现“三保”工作存在问题的潮阳区分别扣罚200万元。

  附件: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明细表


汕头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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