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69XT/2023-00091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7-01
名称: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文号: 汕市财预〔2022〕73号 发布日期: 2023-07-03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3  浏览次数:-

汕市财预〔2022〕73号


龙湖区财政局、潮南区财政局、濠江区财政局、金平区财政局、澄海区财政局、潮阳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支持兜牢兜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根据《广东省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预〔2022〕62号),现下达你区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资金列入2022年度“转移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00207)”预算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和省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项目代码Z135110059001,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要加强直达资金统筹用于惠企利民、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括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预算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二、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22〕52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本次下达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直拨基层“三保”专户,专项用于“三保”支出。县级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格专户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等“三保”支出保障力度,禁止挪用和挤占专户资金。

  附件: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



 汕头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日



附件: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合计

 已提前下达

 本次下达

汕头市(不含省直管县)

136,309 

 125,024 

11,285

金平区

10,034 

 9,203 

 831 

龙湖区

 5,361 

 4,917 

 444 

澄海区

 11,302 

 10,366 

 936 

濠江区

 4,534 

 4,159 

 375 

潮阳区

 60,248 

 55,260 

 4,988 

潮南区

44,830 

 41,119 

 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