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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69XT/2022-00189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10-21
名称: 关于2022年度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退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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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退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1  浏览次数:-

各有关考生:

  我市于2022年9月3日至4日组织完成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个别考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2〕7号)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及实际需求,我市不组织延期考试。现将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费及其已取得合格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的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在我市报名参加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并缴费成功,但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导致未参考或放弃考试的考生,不列入申请对象范围)。

  二、申请时间 

  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流程

  1.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index.jsp(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同步将申请材料电子文件发送至汕头市财政局会计科邮箱(kjk@stcz.mail.139.com),邮件主题统一填写“考生姓名+2022年中级考试退费(及成绩延长)申请”,申请材料格式为PDF电子文件或者照片格式。

  2.申请材料

  (1)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医院、街道办、社区等出具的管控隔离证明。

  (2)考生退费申请书(见附件)。

  (3)缴费凭证。考生可登录“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http://ggzf.czt.gd.gov.cn/GdOnlinePay/)的“缴费查询”模块,使用手机号码或身份证号码查询并下载打印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如无法查询,可拨打020-37162800进行人工咨询。

  (4)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同一面A4纸)。

  (5)收款存折/银行储蓄卡带账号信息复印件。

  (6)考试成绩单(只申请退费的考生无需提供)。2021年已取得合格成绩申请有效期延长1年的考生需提供考试成绩单。获取途径为: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的“考试成绩信息查询栏”下载成绩单。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实材料不属实的,由考生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填写、仔细核对,提交真实有效的退费申请信息,如因考生填报的退费信息错误,导致退款不成功,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提交和发送至邮箱的申请材料需保持一致。

  4.咨询电话:0754-88179719、0754-88179769。

  

附件:2022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生退费申请书.wps



  汕头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