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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财政局
2021-10-22
关于汕头考区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2021-10-22

关于汕头考区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2  浏览次数:-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1〕2号)和《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我省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1〕2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具备博士学位。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复核时间

  我市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不含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请各有关考生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审核。

  四、复核地点

  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大堂东侧汕头市政务服务大厅财政综合窗口,联系电话:88179719。

  五、复核资料

  (一)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补打途径如下。

  (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见附件)

  (四)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六、其他事项

  (一)按照现行规定,会计中级资格全科通过考生需参加考后资格复核并通过复核方可核发资格证书;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二)各考生到现场复核请出示粤康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交谈。

 

  

  附件: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docx


 

                     汕头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