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头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双德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武南 副市长
成员:黄业龙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兼汕头市农业保险工作小
组办公室主任)
刘文雄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声鹏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俊毅 汕头银保监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美彬 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余国年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柯清松 市金融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文奇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建平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庆辉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昱文 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华强 市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一)工作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统筹研究推进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区县、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我市农业保险目标任务。
(二)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市财政局负责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日常协调工作,制定完善农业保险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对农业保险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按照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要求,落实中央、省、市农业保险奖补资金安排,加强预算资金监督管理。
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完善农业保险工作考核机制,将考核情况纳入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推动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险种增品,指导农业保险防灾减损工作,提供农业保险需求及生产基础数据,指导基层协保体系建设,协助保险机构开展承保、理赔定损工作,做好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
3. 汕头银保监分局负责对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符合辖区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机构目录;指导保险机构开发推广适合地方实际的农业保险产品;指导保险机构完善灾前防范和灾后理赔操作规范,提升农业保险服务水平;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对保险机构农业保险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4.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提供已布点品种的成本、价格、产量等相关数据。
5.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做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工作,协助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开展洪水、干旱风险区划研究,为保险机构承保理赔提供数据支持和洪水干旱灾害评估支持。
6.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农村住房保险推动相关工作。
7.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农业农村相关统计数据,支持开展农业保险创新。
8.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森林保险推动工作。协助保险机构开展森林保险承保、理赔,指导保险机构做好防灾减损,做好森林保险宣传和培训工作。
9.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提供信息交换基础平台,协助业务主管部门指导数据提供单位做好在数据交换平台的编目和数据挂接工作,为部门间数据传输提供平台技术保障。
10.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及数据,完善气象站点建设,指导推动气象指数保险工作。
11.市地震局负责开展全市地震风险研究,风险区划制定、历史灾害数据分析整理、未来灾害发展预测等相关工作,为保险机构承保理赔提供数据支持、权威震灾等级和地震灾害评估服务。
三、工作机制
(一)工作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日常工作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汕头银保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局负责,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完成。并根据成员职务分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
(二)工作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农业保险有关政策和问题,认真落实工作小组确定的任务,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及时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意见。
(四)工作小组办公室遇紧急或重大任务时,视情况召集有关成员单位派员短期集中办公,协同推进有关工作。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