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9769X/1472-00265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6-08-29
名称: 关于印发《汕头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听证目录》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8-2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印发《汕头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听证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9  浏览次数:-

局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24)、《汕头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汕市财办〔2016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汕头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听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各科室(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对本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进行梳理,向法规监察科提出新增或调整听证事项,及时补充完善本目录。

二、未录入本听证目录,但法律、法规、规章等有规定应当举行听证的事项,应当组织听证。本听证目录以外的其他事项,决策承办科室(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组织听证。

三、本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应当听证的,决策承办科室(单位)应当提请法规监察科按规定举行听证,未履行听证程序的,不得提交局党组会或局务会审议,不予作出行政决策。

四、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听证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汕头市财政局

                           2016823

汕头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序号

听证事项

承办科室(单位)

1

对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重大政策措施

法规监察科及具体事项承办科室(科室)

2

公众对行政决策必要性有重大争议的事项

法规监察科及具体事项承办科室(科室)

3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较大影响或者涉及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政策措施

法规监察科及具体事项承办科室(科室)

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法规监察科及具体事项承办科室(科室)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