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修改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10个工作日,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2月26日前书面函寄汕头市财政局(外经工贸科)(地址:汕头市长平路十一街区财政大楼,邮编:515041,联系电话:88179717,传真:88179720,电子邮件:st8179716@163.com)。
附件:汕头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汕头市财政局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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