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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民群众关于《汕头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建议函的答复
  • 2023-10-20 10:53
  • 来源: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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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敬的市民朋友: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建议函收悉。我们非常重视您所提的建议,经研究,针对您来函提及的建议答复如下:

      建议一:关于规范共享车辆停放秩序,保障我市人行步道安全通行,解决共享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的合理化建议...对此,建议主管单位采用其他城市已成熟应用的“RFID+电磁感应技术”代替现存“电子围栏”技术实现定点精准停放。在规定停车区域设置有源感应装置,同时在共享车辆上安装电子车牌,通过此种技术,可将车辆停放精度提升至50厘米以内,相较于电子围栏10米停放精度,具有无可比拟的技术优势,在实现精准停放的同时,也可利用电子车牌对各运营商的实际投放数量进行实时监控,避免出现运营商因监管漏洞,违规进行超额投放的问题。

      答复:1、市城管局将结合实际,研究采用多种成熟定位技术加强停放秩序监管。2、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倡导和鼓励用户参与维护良好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落实企业运用多种载体,引导用户规范停放,并积极纠正各类不文明停放行为。3、当前,市城管局正谋划搭建一套共享单车监管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各运营车辆等实际投入、响应时效的动态监管,实现乱停放、潮汐乱象等实时预警,规范车辆停放。

      建议二:关于建设我市共享车辆综合管理平台的合理化建议...对此,建议主管单位建设一套独立的共享电动车运营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要求各运营商安装由主管单位统一发放的电子车牌,通过电子车牌将各运营商车辆投放实际数量、车辆实时停放位置、车辆使用年限等信息自动发送到监管系统。通过由主管单位统一发放的电子牌照直接采集各运营商车辆数据并实时发至监管系统,可最大限度杜绝运营商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数据造假的情况。监管系统可通过独立算法,对车辆违规停放、出现大量堆积等情况自动提示报警,自动发送调度指令至各运营商系统。监管系统也可将特定时间段的数据自动生成考核评分,既可提高考核评分效率,又可避免人工考核评分过程中出现的主观因素影响考核公正。

      答复:当前,市城管局正积极谋划构建全市统一的共享单车监管系统,实现对共享单车运营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对车辆超投、违停、淤积等情况进行实时预警并落实企业进行及时处理,进一步规范单车停放秩序。同时,结合日常考核,对单车企业推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进行验证,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建议三、优化我市共享车辆运营商的市场准入及市场清退的渠道,让其他符合我市管理规定的运营商参与我市共享车辆市场竞争...对此,建议主管单位采用“末位淘汰制”,对阶段性考核排名靠后的1-2家运营商进行市场清退。同时,在引进新运营商的公开招标标准中,降低运营商经营规模、过往业绩的评分指标,提高符合我市管理特定标准的评分指标,让更多满足我市管理要求的中小型运营商企业参与到我市共享电动车市场的竞争,为我市市民提供更好的共享车辆租赁服务。

      答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的工作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9]59号)明确,市城管局作为市中心城区北区共享单车停放管理的总牵头部门,做好共享单车的停放管理工作。关于“共享单车准入、运营和退出机制”不属我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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