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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汕司办文[2021]625号)和《汕头市立法条例》、《汕头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若干规定》的规定,我局启动了《汕头经济特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废止工作,于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在我局政务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止2021年10月20日,我局未收到社会有关单位或个人反馈的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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