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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合理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汕头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实际,我局起草拟制了《汕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汕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stcgzfjdk@163.com
2、邮寄信件:汕头市中山路213号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电话传真:88570536;
4、征求意见期限:2021年6月24日到7月7日。
特此公告
附件:1.汕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2.汕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征求意见稿).xlsx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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