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景观照明条例》被202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和市政府立法计划列为安排审议的法规案。我局作为起草单位已完成《汕头经济特区城市景观照明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草拟工作。现根据《汕头市立法条例》、《汕头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若干规定》的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请社会公众就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合法性以及涉及公平竞争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于2021年5月1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或提交;
1、邮寄至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委大楼806室(邮编:515041)
2、传真:0754-88522311
3、电子邮箱:stcgfzk@163.com
4、联系电话:0754-88525598
附件:汕头经济特区城市景观照明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4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