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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市黑臭水体2020年第四季度水质检测状况发布
  • 2021-01-13 14:3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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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臭水体的治理,关乎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质量。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相关部门须定期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水体水质监测与评价结果,接受公众监督。那么,汕头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情况究竟怎样?相信您一定很关注,一起来看看吧。

      日前,市城管局委托水质检测专业机构对我市38宗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进行水质检测,取每条水体监测点各指标的平均值作为依据,检测内容包括溶解氧、氨氮、透明度、氧化还原电位四项指标。结果显示,除去明珠河沟渠等6宗无自然水体不进行水质检测,余下的32宗水体的水质均合格。

      2020年第四季度水质监测情况如下:

      2020年10月、11月及12月分别对新河沟、港区排洪沟、龙湖沟、星湖公园、沟南社区围沟、鮀济河、月浦主排渠与南楼排渠、护堤路大窖池头、南排渠、导流渠、黄厝围沟(含引水渠)、龟桥北排渠、东墩沟、玉港河、月浦厅前—沙坪排水沟、沟南社区南干渠、前溪河(南门支渠)、月浦大排渠(大港关灌渠)、陇头关沟渠、金港水利沟、岐山第一灌渠、岐山第二排渠、上溪仔沟、红坟关线、西片电排沟、电排沟、鸥汀北面排渠、鸥汀南面排渠、上黄线灌渠、大排沟、蔡社涵线和水利所面前沟32宗黑臭水体共90个监测断面进行检测。明珠河沟渠、上围仔后溪沟、新围仔沟渠、明珠园排沟、岐山第二灌渠、沟南社区围沟(湖头段)6宗无自然水体不进行水质检测。

      根据2020年10月、11月及12月32宗水体的水质监测结果,我市2020年第四季度32宗水体的水质均合格,具体监测结果见下表所示:

      

    △表1  38宗黑臭水体水质状况统计表(2020年10月份)

      

     △表2  38宗黑臭水体水质状况统计表(2020年11月份)

      

    △表3  38宗黑臭水体水质状况统计表(2020年12月份)

    来源/局工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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