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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属下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20-10-22 10:28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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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参加“2020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深圳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公告》,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8:00点。

      二、体检集中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成绩通知书,于2020年10月24日上午7点30分到汕头市新华书店(全称: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汕头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利安路店);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26号)门前集中报到。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集中签到。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请于体检当天准时携带本人面试成绩通知书、身份证、体检费(男707.48元、女721.88元)(需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到集中地点集中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和指引。体检对象需先填写体检表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姓名”和“受检者签字”按照序号牌填写),交工作人员保管。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对象,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

      (二)体检纪律。体检对象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报到时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将序号牌挂在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

      (三)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在工作人员领队组织下缴交体检费(支付方式:支付宝、微信、刷卡、现金均可),并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体检须知》(附件),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的,务必于2020年10月23日前与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请体检对象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五)体检标准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六)体检对象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未尽事宜,请于正常上班时间与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754—88525268。

      附件:体检须知.doc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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