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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法律意识,压实企业运营主体责任,规范共享电单车运营管理,切实维护城市道路交通、市容环境与消防安全。9月10日,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中心城区北岸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培训活动。

本次培训围绕《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展开普法宣讲,系统解读了租赁运营企业在车辆投放登记、用户安全管理、路面运维调度、监管数据报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法定责任义务,明确企业超量投放、车辆无牌运营、运维缺位、乱停放处置不及时等违法行为对应的行政处罚、约谈、限制投放乃至终止经营资格等法律后果。
会议对各运营企业提出工作要求:要严守投放管控红线,落实车辆登记上牌,严禁改装拼装车辆投入运营;严格落实用户实名制,禁止向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提供用车服务,配齐用好安全头盔;足额配齐运维力量,加密重点区域巡检频次,及时清理违停、故障、废弃车辆;做好监管数据实时共享,畅通投诉处置渠道,完善节假日、极端天气应急调度预案,常态化开展安全骑行普法宣传,对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做到整改闭环,平衡商业效益和城市治理需求,切实履行城市公共出行配套责任。
共享电单车作为方便市民短途出行的交通工具,既需要运营企业严格履行管理责任,也需要市民共同遵守规则。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骑行规定,骑行时戴好安全头盔,不闯红灯逆行、不违规载人,严禁未满16周岁骑行共享电单车;骑行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等公共空间,做到文明骑行、有序停放。
来源:局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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