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分享到:
市城管局召开汕头市加强房屋、市政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会议
  • 2024-12-29 15:15
  • 来源: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   为落实《汕头市贯彻广东省第二轮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全国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省住建厅通报我市在建项目建筑垃圾排放核准率及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率低问题整改,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12月27日上午召开汕头市加强房屋、市政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会议。

    图片

      会上市城管局通报了全市各区县房屋、市政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和排放核准情况,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志强同志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健斌同志分别就当前建筑垃圾源头管控不到位的严峻形势和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落实建筑垃圾管理有关制度进行部署。随后局相关科室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就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建筑垃圾许可等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及建筑工地存在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和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等规定进行解读。

      会议强调,一是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城管、住建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薄弱以及当前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艰巨性,聚焦短板弱项,精准施策,切实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提前做好迎接明年央督的准备。二是各相关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办理相关手续,城管、住建部门将强化督导监管,制定整改方案,自1月至3月按“主动办、限期办、查处办”分三个阶段,按长期停工或已完工的、在建未办的、新开工的,按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等进行分门别类办理,按划分市级项目和区级项目分级办理等原则全面提升全市在建项目建筑垃圾排放核准率、处理方案备案率,做到去存量控增量。三是要建立销号制度,要建立销号台账,未办理的工程项目要逐一核查、逐一督促办理,办理一个、销号一个,并及时通报办理情况。四是要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要建立城管和住建,质安和执法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我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图片

      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卫事务中心、市质安中心,各区(县)城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尚未办理建筑垃圾排放核准和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的房屋、市政领域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近百人参会。

    来源:局城垃科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f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