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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齐参与 法治城管共建设 ——市城管系统(线条)扫黑除恶在行动倡议书
  • 2021-12-09 14:15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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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大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关乎民心向背、社会稳定,关乎基层政权巩固、国家长治久安。

      2019年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这一年,市城管系统(线条)各单位充分认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内涵,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细落深落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紧密结合部门职责,将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普及城管法治宣传,树立城市精细化管理理念,有效治理城管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有力促进了全市创文提质升级,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0年是专项斗争第三年,是“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为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的实效,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提升全民法制意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向广大市民群众发出倡议:

      争做扫黑除恶的拥护者,做知法明理的好市民。我们要主动学法,增强法治观念,坚决响应中央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召,旗帜鲜明地与一切黑恶势力作斗争。

      争做扫黑除恶的宣传者,做弘扬法治的好市民。我们要弘扬时代新风、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尚,倡导文明生活方式,传播社会正能量,坚决抵制歪风邪气。

      争做扫黑除恶的示范者,做尚法护法的好市民。我们要一身正气,把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和有悖社会公德的现象作斗争。

      争做扫黑除恶的参与者,做崇德守法的好市民。我们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城市管理需要法治精神,更需要政府、社会和市民的共建、共治、共享。我们相信,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下,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远离黑恶势力,举报黑恶势力,打击黑恶势力,形成全民尊法、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让我们携起手,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丽汕头、打造法治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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