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3-2025年)》,《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2024年度安排立法项目、2023年立法预备项目,按要求应在2023年9月上报市人民政府。我局起草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根据《汕头市立法条例》、《汕头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若干规定》的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请社会公众就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合法性以及涉及公平竞争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于2023年8月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或提交;
1、邮寄至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委大楼806室(邮编:515041)
2、传真:0754-88522311
3、电子邮箱:stcgfzk@163.com
4、联系电话:0754-88525598
附件: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doc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