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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809Y/2023-00119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4-13
名称: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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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4-1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安排,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城市管理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创造健康有序的城管领域相关行业发展环境,促进城市管理效能整体提升。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王江锋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四级级调研员严晖同志为副组长,各区(县)城管局、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一科),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具体组织筹划和协调联系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动态调整完善“一单两库”。根据局“三定方案”,结合“互联网+监管”及日常执法工作实际,做好建立“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基础性工作,确保监管责任明晰、监管事项合法、监管对象准确、监管人员合格。(牵头单位:执法一科,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1、明确随机抽查事项责任主体。随机抽查事项属于局“互联网+监管”工作中明确的行政检查事项范围的,由“互联网+监管”工作中明确的牵头科室负责;其它随机抽查事项根据局“三定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市城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机抽查事项一览表见附件)。局相关业务科室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充实随机抽查事项并负责事项的检查落实。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具体牵头的责任科室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内容应当包括监管部门、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

  3、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由随机抽查事项具体牵头的责任科室制定,与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相对应,涵盖全部检查对象,做到“一事一库”、科学规范、分类清晰,可供随机抽取。登记信息包含检查对象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主体类型、行业类别、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4、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登记信息包含执法检查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等)、职务、执法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业务专长等,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执法人员名录库实行出入库动态管理。

  (二)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流程,全面利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推进监管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正常开展。(牵头单位:执法一科,配合科室:涉及行政检查任务科室)

  1、制定抽查计划。根据城管领域动态监管实际,制定年度抽查总计划,并按季度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具体实施计划。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可制定临时性抽查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随机抽查事项具体牵头的责任科室利用省级平台组织开展网上双随机抽查的内容输入和抽查匹配等工作。及时对应“一单”将“两库”录入到省级平台上,对检查对象的资质、许可期限等情况进行校对,对执法检查人员的在位情况、是否回避、参与检查的可行性等进行核准。利用省级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确定匹配结果,明确检查时限和工作要求。

  3、开展实地检查。随机抽查事项具体牵头的责任科室按照抽查结果通知检查人员及时准备检查表格和相关资料,提前通知检查对象,在规定的检查时限内组织检查,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协调其它业务科室协同检查。检查过程中,积极落实粤政易APP中“汕头粤执法”开展检查,注重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和信息化水平,遵守好行政检查规定,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

  4、强化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并在省级平台录入,同步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执法衔接,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格惩处,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将违法情况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处理,并加强职能部门间的沟通联动。

  5、做好资料归档。检查完毕后,随机抽查事项具体牵头的责任科室要做好检查资料档案存档,并将相关电子版资料及时汇总至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积极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开展跨部门抽查活动,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积极参加其它部门发起的联合抽查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牵头单位:执法一科,配合科室:涉及跨部门行政检查任务科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城市管理秩序作出积极贡献。各区县城管局要参照市局做法,及时制定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有序推进。

  (二)认真履行职责。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公平、有效、透明地开展随机抽查。要按照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加强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局相关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推进和省级平台操作。

  (三)注重宣传培训。要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要强化执法检查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检查的水平和能力。

  附件:市城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机抽查事项一览表


  附件

  市城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机抽查事项一览表

  序号

  随机抽查事项

  牵头科室

  备注

  1

  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的监管

  执法一科

  按照局“互联网+监管”工作所明确

  的牵头科室同步调整

  2

  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的监管

  园林管理科

  3

  对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监管

  市政设施管理科

  4

  对挖掘城市道路的监管

  市政设施管理科

  5

  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的监管

  园林管理科

  6

  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准运)的监管

  城乡垃圾管理科

  7

  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排放)的监管

  城乡垃圾管理科

  8

  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受纳)的监管

  城乡垃圾管理科

  9

  对城市生活垃圾准运审批的监管

  市容环境管理科


  10

  在建建设工程规划执法监管

  执法二科


  11

  对城市附属绿地规划和建设的监管(园林绿化工程监管)

  园林管理科

  跨部门

  12

  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

  污水处理管理科


  说明

  1. 本表所列12项随机抽查事项均为已开展过的检查事项,已在省级平台上录入,需在年度内至少完成1次检查。各牵头科室应结合工作及时展开对表中事项的检查。

  2. 本表1-8项牵头科室与局“互联网+监管”工作所明确的牵头科室一致;第9-12项牵头科室结合工作实际与往年一致。

  3. 随机抽查事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并录入省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