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轮第二巡察组2022年3月7日至6月6日,对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党委开展了巡察监督。2022年7月29日,巡察组向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中心党委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思想引领,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巡察整改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中心党委始终保持“早巡察、早受益、早提高”的思想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性锤炼、检验工作成效、推进环卫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契机,坚持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坚决打好巡察整改攻坚战。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市委巡察反馈会后,中心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等精神内涵,引领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清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确保以清醒的头脑、高度的自觉和扎实的行动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中心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坚持全面统筹,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上下一盘棋、全员共参与的整改氛围。严格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把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说清楚,把措施列具体,把责任扛在肩,把时限规定好,以“头雁作用”推动整改。
(二)细化措施,明确责任。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心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11次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和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梳理分析,认真研究部署,对照市委巡察发现问题台账,制订印发了《中共汕头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5大类25条44个问题清单,逐条逐个细化了150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期限,做到挂图作战、逐项推进,为巡察整改明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落实分管科室、下属单位明确问题清单、明确措施办法、明确完成时限。各科室、各单位针对问题清单,逐条对照检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细化措施,并坚持即知即改、边整边改。
(三)严格标准,从严从实。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接受党性教育、推动环卫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严格衡量巡察整改工作实效。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坚持挂图作战、逐项推进,采取调研督办、定期检查的方式,每半月召开1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每月召开1次党委会,坚持及时调度、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针对难点堵点及重大问题,中心党委书记发挥“头雁”作用,和班子成员一道深入中心城区各区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意见,掌握一手资料,找准症结原因,现场研究对策,切实推进问题整改。通过上下齐心、共同努力,25条44个问题均已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严肃问责,形成长效。中心党委坚持“市委巡察整改是监督指导,更是教育促进”的工作思路,扎实用好巡察成果转化运用,督促引导中心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动力、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坚持约谈提醒、警示教育与建章立制、形成长效并举,中心班子成员带头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对照问题清单认真反思,重点从主观、从自身找原因,是否存在学习理解不深入、履职担当不作为、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确保剖析原因触及思想、触及灵魂,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责成4名同志在党委(扩大)会上作出检讨,中心党委书记或委托分管领导约谈提醒7名相关人员并提出严肃批评,要求以此为鉴、举一反三、杜绝重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抓根本、重长效,督促推动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有针对性地制订修订43项制度机制,从源头上扎紧扎密管党治党制度笼子。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严格的措施办法抓实问题整改
针对每一个问题,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加大力度,逐项推进,全力抓好巡察整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表面层次。”问题
整改情况:①自2022年3月接受市委巡察以来,中心已5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论述等列入党委(扩大)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每次均由中心党委书记领学带学,认真传达学习领会。②6月2日,邀请市疾控中心专家围绕做好环卫部门疫情防控进行授课,进一步推动环卫行业人员掌握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要求。7月4日,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作专题辅导,深化理解认识,扎实推动环卫工作。9月23日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专题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③针对环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中心党委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2022年围绕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累计5场次,结合工作实际,寻找破解问题的思路方法,相关科室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办法,尔后由中心党委研究贯彻落实。④2022年3月以来,中心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先后召开21次党委(扩大)会和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次都第一时间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议题,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对市委关于环境卫生的重要部署,研究不深入,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具体、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自2022年3月份以来,中心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先后9次召开党委(扩大)会、1次主任办公会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特别是围绕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环卫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部署“创建文明城市”等4次,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措施办法,有力推动环卫工作发展。②2022年8月,中心成立专项督查组,坚持以查促改,对基层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特别是关于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部署进行检查,指出问题,纠正错误,督促单位传达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③2022年9月,制订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提醒函》,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三)“中心城区垃圾转运站分布呈现“老城区多、东片区少”的情况,部分转运站规划建设缺乏前瞻性且管理不善,对老旧垃圾转运站设施未能结合实际改造升级,没有办理征地和报建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快推进环卫设施规划编制工作,《汕头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已于2021年11月组织专家评审,并于2022年5月报市规委会进行审核,10月24日汕头市第五届城市规委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目前,该专项规划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正式印发实施。②中心派员与金平区环卫中心相关人员对外马、海悦、万福、四连、同益等5个停用转运站进行现场踏勘,结合各个站的特点以及停用原因提出初步整改方案。其中四连垃圾转运站已重新启用,其他四座转运站已结合垃圾分类进行功能调整,更改为大件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转运站。③委托专业机构根据我市中心城区目前垃圾转运站的分布情况和环卫作业特点,结合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对部分老站(包括个别停用)进行功能调整和品质提升,目前已编制《汕头市中心城区垃圾转运站收运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议书》。④积极协调征地、报建手续,8月底,中心主动与市自然资源、市住建部门进行咨询和探讨问题的解决办法。由于涉及的垃圾转运站和公厕建设时间长、用地多为自留用地、临时用地且面积较小,历史原因较为复杂,难以溯源,且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在不断变化中,补办报建手续难度大。为此,中心已将相关问题上报上级提请市政府层面予以协调解决。
(四)“厕所革命中部分公厕没有达到建设部二类公厕建设标准,不符合创文要求,影响创文检查考核成绩。此外,中心城区全部公厕建设都没有办理征地和报建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①督促龙湖区、濠江区环卫部门对中泰南、华里、林后公厕第三卫生间落实整改后重新开放,督促濠江区环卫部门对没有排污排水的东湖开放公园等3座公厕完成整改并投入使用。②对海滨长廊上存在问题的公厕落实应急整改措施,提出公厕整体提升改造方案。在日常管理中,我中心也要求管理单位加强保洁力度,并结合市民的需求和海滨长廊公厕的管理情况对个别应急和临时性问题进行及时解决。③要求各区环卫部门进行自查,按照创文要求,对标对表,有条件的公厕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公厕的建设标准。④已制订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公厕垃圾转运设施检查考核工作方案》,从2022年5月份以来,开展环卫设施督查工作11场次,发出通报5期,进一步提高公厕的管理保洁力度和管理水平。⑤结合我市创文迎检要求,组织对中心城区39座厕所进行潮汕文化氛围布置,包括“潮汕八景”、“英歌舞”和“提倡健康生活”等文明汕头系列宣传,还有增加室内墙面绿色植物点缀等,提升厕所档次和文化氛围。对条件允许的13座公厕增加便民饮水设施,方便环卫一线工人及过往群众的饮水问题。⑥对于涉及公厕建设主体为非中心城区和其他行业部门,提请市城管局发文非中心城区城管部门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结合实际落实整改工作。⑦关于公厕征地、报建手续措施同垃圾转运站同步推进。
(五)“示范片区未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①开展整改工作。2022年4月8日召开中心城区环卫部门业务工作会议,要求各区环卫部门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分类工作。2022年5-6月份组织前往龙湖区新海街道和金平、龙湖区环卫事务中心了解交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8月18日召开中心城区环卫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召集各区环卫部门研究讨论示范片区垃圾分类运输的需求、现状以及应对措施,要求各区环卫部门制订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方案,通过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工作带动其他区域垃圾分类,同时积极向上级和财政部门反映,着力解决经费不足问题。9月29日、10月13日、10月14日中心主要领导带队到各区环卫中心调研督查,针对环卫作业、设施建设,特别是对巡察反馈问题事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讨论,要求中心城区各区环卫事务中心要按照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充分发挥区垃分办的指导协调作用,主动与各示范点位所属街道、社区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进行对接协调,严格做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各环节衔接工作,扎实推进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②完善相关制度。2022年5月5日制订《汕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实施方案》,9月16日制订印发《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10月9日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协助指导中心城区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工作的通知》,10月13日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10月27日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有害垃圾收运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区在示范片区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③开展分类考评。落实中心城区各区环卫事务中心督导环卫作业市场化公司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并将作业情况纳入环卫日常检查考核。同时,在月度环卫作业市场化监管考核、生活垃圾运输秩序专项检查中,将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设置、道路保洁车和垃圾收集车分类功能设置、分类收集和运输作业落实情况列入检查考核范围。④协助指导各单位开展工作。一是于9月20日会同龙湖区垃分办、环卫中心和珠池街道办事处、丰华社区居委会前往帝豪、丰华花园小区现场调研,协助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住宅小区相关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往龙湖区环卫事务中心协助指导推进示范片区创建工作。二是应金平区和大华街道要求,于9月中旬在大华街道大华、月眉、红领巾等路段增设分类果皮箱29只,方便群众分类投放。三是参与市城管局组织的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场会,现场检查金平、龙湖区示范点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提供改进意见建议。
(六)“分类收运处理体系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①开展整改工作。2022年4月8日召开中心城区环卫部门业务工作会议,要求各区环卫部门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分类工作。于8月18日召开中心城区环卫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召集各区环卫部门研究讨论示范片区垃圾分类运输的需求、现状以及应对措施,要求各区环卫部门制订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方案,通过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工作带动其他区域垃圾分类,同时积极向上级和财政部门反映,着力解决经费不足问题。于2022年9月9日印发《中心城区环卫部门落实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式主义严重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指出我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扎实做好涉及环卫部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落实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职责,推动开展专项整改。9月29日、10月13日、10月14日中心主要领导带队到各区环卫事务中心调研督查,针对环卫作业、设施建设,特别是对巡察反馈问题事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讨论,要求中心城区各区环卫事务中心要按照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充分发挥区垃分办的指导协调作用,主动与各示范点位所属街道、社区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进行对接协调,严格做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各环节衔接工作,扎实推进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②完善相关制度。经征求中心城区各区环卫部门意见,于2022年5月5日制订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实施方案》,9月16日制订印发《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10月9日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协助指导中心城区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工作的通知》,10月13日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区在示范片区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③开展分类考评。落实中心城区各区环卫事务中心督导环卫作业市场化公司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并将作业情况纳入环卫日常检查考核。同时,在月度环卫作业市场化监管考核、生活垃圾运输秩序专项检查中,将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设置、道路保洁车和垃圾收集车分类功能设置、分类收集和运输作业落实情况列入检查考核范围。④推动转运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推进环卫设施规划编制工作,《汕头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1年11月组织专家评审,并于2022年5月报市规委会进行审核,汕头市第五届城市规委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目前,该专项规划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正式印发实施。⑤加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管理。一是于2022年8月2日印发《关于加强厨余垃圾收运和终端处理环节对接的通知》,要求各运输单位与汕头市中心城区过渡期厨余垃圾终端处置服务项目运营单位签订厨余垃圾终端处理协议。同时,督促各运输单位将协议、收运点位和路线送交我中心备案。二是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完成中心城区厨余垃圾过渡期终端处置服务项目季度考评工作,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过渡期终端处置服务运营项目考核情况通报》,督促运营单位及时落实厨余垃圾终端处理,并加强设施管理。⑥督导市级公共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市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季度考评情况,指导教育、人社、环保执法、侨联等单位,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⑦开展分类考评。落实中心城区各区环卫事务中心督导环卫作业市场化公司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并将作业情况纳入环卫日常检查考核。同时,在月度环卫作业市场化监管考核、生活垃圾运输秩序专项检查中,将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设置、道路保洁车和垃圾收集车分类功能设置、分类收集和运输作业落实情况列入检查考核范围。
(七)“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①完善培训方案。一是于2022年4月27日印发《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工作方案》,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二是收集整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资料,2022年8月上旬完成《汕头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料汇编(一)》印制工作,《资料汇编》将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培训。②开展培训活动。一是2022年7月5-6日组织开展两班次集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班,采用集中授课和现场教学的形式,向我市六区近130名集贸市场管理人员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和知识,培训分类工作能力。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和住建部门需求,协助金平、龙湖、濠江、潮阳、潮南区住建部门开展物业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参加培训的物业管理单位人员共计150多人。三是10月28日举办“汕头市中心城区有害垃圾收运作业培训班”,面向中心城区各区环卫部门和作业单位负责人培训有害垃圾收运作业要求和规范。③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委托专业单位完成“中秋赏月”“办公区域垃圾分类”“厨余垃圾分类”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视频制作,并于中秋节前通过“汕头环卫”“汕头环卫协会”“潮姆”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加强公众宣传力度。同时继续推进其他主题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视频制作。二是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电视屏幕购置工作,已完成在各窗口单位安装,并收集整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视频和电子版海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三是更新完善我中心及属下单位2个宣传栏内容。④推动转运站明确标识工作。制作一批转运站生活垃圾分类小型宣传及垃圾转运类型公示栏,并督导中心城区各区环卫事务中心完成安装工作,加强转运站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明确转运站转运垃圾类型。⑤完成分类体验馆建设工作。于10月21日完成迎宾路城市驿站(垃圾分类科普馆-龙湖馆)建设工作,将以该馆为基础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
(八)“建筑垃圾运输日常监督检查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源头监管,梳理中心城区现在建工地情况,对中心城区现在建工地情况进行摸排,2022年8月份对工地开展现场宣传和检查共2家,9月份已完成中心城区在建工地清单汇总。现按照清单逐家进行检查和宣传,了解工地建筑垃圾出土量和去向,并要求源头排放单位落实好“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管理规定。②与数字城管讨论建筑垃圾监管平台需求,包括资质审批、源头管控、运输过程、受纳场管理、生产管理等内容,形成平台构建思路,现已形成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建设需求规划初稿。③由市城管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并征求住建等相关部门意见,现已结合反馈意见修订后印发实行。④对接金平、龙湖住建部门,到渣土所进行座谈,厘清职责,并请其定期报送所属区域内建筑垃圾排放量等相关情况。
(九)“建筑垃圾受纳处理工作亟需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①市城管委办已于2022年4月11日向龙湖区政府发出《整改通知书》,在市城管部门、龙湖区城管委办、珠池街道、新溪街道等部门通力配合下,目前儿童公园西园外空地内的建筑废土废料乱堆、各种材料乱堆问题已基本得到清理。渣土所已于4月份前往沈海高速与金鸿公路交界处东南面地块进行调查处理,目前该地块内的建筑垃圾已得到清理。②继续加强日常监管,8月16日,渣土所到金鸿公路与沈海高速交界东南侧地块进行“回头看”。该地块现场围护未符合要求,西南侧泥土路存在偷倒垃圾等现象。经走访珠池街道南山居委负责人了解到,该地块已平整完毕现交由三资平台招投标,为杜绝乱倒行为再次发生,接下来将设置路障并安装监控设备拍摄取证,防范偷排乱倒现象。③与金平自然资源局、鮀莲街道和莲风社区等单位进行多次现场协商,讨论迁坟、清表和提前交地等有关事宜,2022年6月份以来,经多次协商,已就“加快做好用地组卷报批”“无主坟安置”等问题达成初步意见,涉及迁坟和交地等问题将视征地款拨付进度再做进一步协商。④加快推进汕头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BOT项目进程,已与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进行多次协商,力争所需征地款尽快拨付到位。⑤为解决当前建筑垃圾终端受纳场所欠缺的短板问题,拟在龙湖区利用空置用地设置一处建筑垃圾临时综合处理场,形成工作方案。目前,市城管局已完成向龙湖区政府和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等单位征求意见,现正综合各单位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十)“市面上运输建筑余泥的罐车均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处于失管状态,缺乏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①现已编制中心城区在建工地清单,并对中心城区所有在建工地进行走访和宣传,要求其落实做好“6个100%”措施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需雇用有资质的运输企业运载建筑垃圾并与其签订协议。②市城管局明确将“城市建筑垃圾准运审批”事项改为告知承诺制,各类建筑垃圾运载车辆只要承诺符合申办条件即可办理运输许可。③2022年8月份以来,持续对中心城区所有在建工地进行走访和宣传,要求其落实做好“6个100%”措施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④不断强化联合执法频率,在金平区、龙湖区每周开展1-2次,8月份以来共开展建筑垃圾运载车辆联合整治共32次,查处违法违规车辆244辆,查扣41辆。
(十一)“目前尚未能按照省“十三五”规划要求,在2020年前建设1座厨余垃圾处理场。”问题
整改情况:①配合终端处理设施建设。积极配合市城管局做好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相关工作,于2022年5月27日对市城管局《汕头市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议书》(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②完善相关制度。经征求中心城区各区环卫部门意见,于9月16日制订印发《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10月13日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明确厨余垃圾收运作业规范和要求。③加强厨余垃圾收运管理。于8月2日印发《关于加强厨余垃圾收运和终端处理环节对接的通知》,要求各运输单位与汕头市中心城区过渡期厨余垃圾终端处置服务项目运营单位签订厨余垃圾终端处理协议。同时,督促各运输单位将协议、收运点位和路线送交中心备案。④加强终端处置管理。于8月1日组织检查中心城区厨余垃圾过渡期终端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并于8月5日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过渡期终端处置服务运营项目考核情况通报》,督促运营单位及时落实厨余垃圾终端处理,并加强设施管理。2022年1月1日至10月20日中心城区厨余垃圾过渡期终端处理设施累计处置厨余垃圾3611.65吨。
(十二)“大量餐厨垃圾混入其他垃圾清运处理,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及环境质量。”问题
整改情况:①开展整改工作。2022年4月8日召开中心城区环卫部门业务工作会议,要求各区环卫部门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分类工作。2022年5-6月份组织前往龙湖区新海街道和金平、龙湖区环卫事务中心了解交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于8月18日召开中心城区环卫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召集各区环卫部门研究讨论示范片区垃圾分类运输的需求、现状以及应对措施,要求各区环卫部门制订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方案,通过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工作带动其他区域垃圾分类,同时积极向上级和财政部门反映,着力解决经费不足问题。9月29日、10月13日、10月14日中心主要领导带队到各区环卫事务中心调研督查,针对环卫作业、设施建设,特别是对巡察反馈问题事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讨论,要求中心城区各区环卫事务中心要按照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充分发挥区垃分办的指导协调作用,主动与各示范点位所属街道、社区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进行对接协调,严格做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各环节衔接工作,扎实推进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②完善相关制度。经征求中心城区各区环卫部门意见,于2022年5月5日制订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实施方案》,9月16日制订印发《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10月9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工作的通知》,10月13日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区在示范片区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③开展分类检查考评。督促中心城区各区环卫事务中心督导环卫作业市场化公司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并将作业情况纳入环卫日常检查考核。于7月21日、8月30日、10月11日,分别在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进场道路上设点检查运输车辆,对生活垃圾运输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在8月底开展的月度环卫作业市场化监管考核工作中,将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设置、道路保洁车和垃圾收集车分类功能设置、分类收集作业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十三)“市环卫中心党委班子成员存在“重业务、轻意识形态”思想,对下级党组织督促检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8月份在中心巡察整改专项督查中,检查组对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各单位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三会一课”重要内容。②中心各单位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每位成员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对照落实相关工作。③8月22日召开中心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各单位汇报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④8月25日,邀请网信办就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做辅导,切实提高中心各级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⑤已于2022年4月29日修订印发《汕头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宣传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暂行)》,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公众号内容发布管理,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⑥2022年8月份巡察整改专项督查中,检查各单位来信来电、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件的答复情况,各单位均能及时回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⑦中心及属下各单位自2022年3月份起每月公布“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积分,通过公布成绩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习氛围。⑧各单位自查自纠本单位宣传阵地、印发文件中的政治性表述并加以修正,2022年8月份专项督查时,各检查小组进一步检查相关落实情况。⑨约谈市环卫直属车队党支部书记,对2019年印发的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中出现表述问题进行严肃批评,要求立即给予整改,并对所有文件资料全面复查,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十四)“2020年以来,党委会议共有19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下属单位党支部大多数会议没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3月以来,中心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先后召开21次党委(扩大)会和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每次都第一时间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议题,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②2022年8月,中心成立专项督查组,坚持以查促改,督促各基层单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党支部书记领学带学,提升学习成效。③结合专项督查组检查,对各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真正将“第一议题”制度落到实处。
(十五)“全市尚未制定统一市场化考核标准,环卫市场化考核监管队伍与实施市场化规模相匹配的联动机制还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①完善考核制度。2022年4月27日向市城管局上报了《关于上报〈汕头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监管考评办法(修改稿)〉的报告》。②加强检查督促,严格考核。一是2022年8月19日下午组织召开了中心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考核管理信息化工作推进会,要求中心城区区环卫事务中心将日常检查情况纳入汕头市中心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考核管理信息系统。二是严格依据《考核办法》加大扣分力度,2022年7月份,对金平区12个街道日常检查累计扣分219.5分、各街道月度考核累计扣分190.1分,龙湖区9个街道日常检查累计扣分137.7分、各街道月度考核累计扣分116.11分。8月份,金平区12个街道,各街道日常检查累计扣分223分、各街道月度考核累计扣分197.15分,龙湖区9个街道,各街道日常检查累计扣分136.8分、各街道月度考核累计扣分118.32分。9月份,金平区12个街道,各街道日常检查累计扣分182分,各街道月度考核累计扣分158.85分;龙湖区9个街道各街道日常检查累计扣分128.5分,各街道月度考核累计扣分119.35分。三是每月结合月度考核工作,组织对涉农社区、城中村区间路、背街小巷的检查,并印发质量检查通报。委托第三方加强星期六、日的检查,将检查情况上报环卫信息化系统,督促辖区市场化公司及时整改。③建立健全信息化系统。2022年4月15日印发《关于规范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心城区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车属单位完善生活垃圾运输许可、车身分类标识和车载定位设备。同时,收集整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运输车辆信息,并于2022年6月30日印发《关于更新完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信息的通知》,落实各单位更新监管系统相应信息,加强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监管。2022年8月19日下午组织召开了中心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考核管理信息化工作推进会,要求中心城区区环卫事务中心将日常检查情况纳入汕头市中心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考核管理信息系统。目前接入该系统的车辆总共197部,其中:其他垃圾运输车辆167部、厨余垃圾运输车辆13部、可回收物(大件垃圾)运输车辆14部,另有飞灰运输车辆3部。
(十六)“部分垃圾运输车老化严重,未能及时维修、更换,路面有滴漏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①完善规定,加强管理。2022年1月17日,重新修订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管理规定(修订版)》,并按照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局、市交通运输局交警支队联合印发的《汕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垃圾车辆专项整治检查。②积极开展整治。一是针对某公司垃圾收集车辆破旧、没有密闭、车容不整洁等问题,4月15日下午,约谈该公司,要求对指出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二是针对垃圾收集运输车辆整治效果不理想的问题,2022年5月12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垃圾收集运输车辆规范管理的提醒函》,督促有关单位加大垃圾收集车辆整治力度。三是2022年5月18日我中心再次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布置推进生活垃圾收集车辆规范管理工作,中心领导多次带队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时发现问题较多的某公司印发了《提醒函》要求该公司按照规范落实车辆配置,加强垃圾收集工作的日常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市城管局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车辆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9次查扣11辆垃圾收集车。四是于7月21日、8月30日、10月11日上午我中心在汕头市雷打石环保电厂门口设点检查垃圾运输秩序情况,并印发《生活垃圾运输秩序专项检查通报》。五是8月10日,中心分管领导带队到金平区环卫事务中心协调巡察整改事项,要求金平区环卫中心落实垃圾收集车辆管理。六是针对垃圾运输车辆滴漏污水问题,8月26日,组织约谈濠江环卫中心和某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七是2022年8月18日向中心城区各区环卫中心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心城区环卫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城区各区环卫中心要加大经费投入,及时维修破损的垃圾运输车辆,针对“部分垃圾运输车老化严重,目前老化垃圾运输车仍在作业的龙湖区有7辆、金平区有15辆、濠江区有15辆,因未能及时维修、更换,路面有滴漏现象,市民对运输车无密封及滴漏导致的臭味熏天意见很大。”问题,各区按照要求,及时维修破损的垃圾运输车辆,淘汰部分报废车辆,如:金平区环卫中心已报废了4辆垃圾运输车、停用了11辆待报废垃圾运输车,龙湖区环卫中心已报废了4辆垃圾运输车、停用了3辆箱体老化的垃圾运输车,确保垃圾运输车辆符合要求。八是针对市委第一轮第二巡察组反馈垃圾收集车辆问题,9月2日再次约谈市场化作业公司,通报了巡察反馈实地检查情况,要求落实整改工作,各公司积极落实整改,并上报了整改情况的汇报。并于10月17日分别到金平、龙湖区环卫中心、市场化公司检查落实情况。九是10月13、14日,中心主要领导带队到金平、龙湖区环卫中心调研,再次要求金平、龙湖区加大经费投入,及时维修、更新破旧车辆,做好车辆污水滴漏的防控工作,确保卫生质量。
(十七)“冲洒水作业重形式不重效果。”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中心2022年7月11日下发的《汕头市中心城区道路冲洒水作业提质扩围工作方案》要求,优化作业安排,扩大作业覆盖范围和提高作业质量,从而提升城市道路洁净度,净化人居环境。
(十八)“冲洒水作业作业不经常。”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市环卫直属车队于2022年7月13日开始按照中心2022年7月11日下发的《汕头市中心城区道路冲洒水作业提质扩围工作方案》要求,调整增加作业路段及班次,晴天每天安排2班开展道路冲洒水及抑尘降尘作业,并根据节假日特点和现有作业力量情况,适当增加双休日及节假日的作业安排。
(十九)“市环卫直属车队日常监督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①市环卫直属车队已在市委巡察期间第一时间恢复电脑主机视频监控使用功能,落实专人管理,固定开启系统用于加强日常监控管理车辆规范作业。②市环卫直属车队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加强教育引导,确保按路段保安全保质量地完成日常冲洒水和抑尘工作任务。
(二十)“未按职责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①为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针对市环卫中心财务力量较薄弱的情况,下发《关于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从机关和属下各单位抽调财务人员,组成市环卫中心系统财务管理专班,2022年8月中下旬组织专班人员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参加检查专班人员遵循同单位回避原则),形成《关于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的情况通报》并下发,要求各受检单位于收到通报之日起30天内完成相应问题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我中心,确无法按时整改的问题应说明原因,并明确期限和措施。②中心于9月底前结合督查情况,组织中心系统相关人员就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并座谈交流。
(二十一)“未严格落实相关财务报销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渣土所、处理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并提醒以上2个单位加强整改,举一反三,防止出现问题。②中心于2022年8月15日发出《关于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从8月17日-24日对属下各单位开展财务管理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问题,形成《关于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的情况通报》并下发,要求各单位限时整改。③渣土所已组织对所属财务人员集中学习《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公务卡使用规定等。中心于9月底前结合督查情况,组织中心系统相关人员就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并座谈交流。④已督促渣土所收回超标准报销经费,要求公务出行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按照《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并使用公务卡进行支付。⑤2020年3月起,处理场严格按规定对物资购买使用公务卡支付或转账支付,2022年9月印发《汕头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并对采购员和财务人员加强有关报销规定、财务制度的学习宣传贯彻。⑥中心结合财务管理专项督查,对各单位公务卡使用情况和现金支付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在《关于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的情况通报》中一并指出,要求各单位限时整改。
(二十二)“未按规定落实公务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①由于2017年公车改革中存在历史遗留问题,2022年8月22日,市环卫中心相关人员前往市机关事务局,就属下部分单位公务车辆录入公车管理系统问题进行沟通,该局表示将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待明确相关政策后,方可协助办理相关生产用车、特种作业车辆等公务用车的系统录入手续。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省局联系明确相关政策前,我中心系统所有符合纳入系统管理要求的车辆已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应纳尽纳,全面实现平台管理。②市环卫直属车队2辆公务用车和2辆生产用车已全部安装北斗终端定位系统。③市余泥渣土管理所5辆公务用车已全部安装北斗终端定位系统。
(二十三)“未落实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①为规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工作,市环卫中心已与公务用车承修方签订保养维修协议。②已于2022年8月15日发出《关于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从8月17日-24日对属下各单位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问题,形成《关于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的情况通报》并下发,要求各单位限时整改。③已督促渣土所抓紧落实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目前该所已落实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已选点中石化公司进行定点加油,并已向该司申请5张IC卡并绑定到各辆公务车,下来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落实一车一卡定点加油。
(二十四)“未建立动艇审批登记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渣土所已建立健全巡逻艇出行登记制度,在出海审批的基础上细化巡逻救援艇出航日志内容,登记出航返航时间、乘坐人数、驾驶员、带队人、油耗、巡航地点范围、天气现象、气温、能见度及海浪等信息,完善台账。
(二十五)“油料消耗未有记录体现,存在管理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于2022年8月15日发出《关于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从8月17日起对属下各单位开展财务、公车、党建等专项督查,已于8月24日前往渣土所开展相关督查,针对其存在的船只用油管理漏洞,重点检查并要求立即落实整改。②渣土所已重新修订了巡逻救援艇出航日志和购油情况一览表,并按实登记加油和油耗情况,按月归档。
(二十六)“市环卫中心近三年建设“汕头市中心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考核管理信息系统”、“汕头市智慧公厕管理信息系统”、“汕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后使用率低,且各系统之间兼容性差,无法实现功能整合。”问题
整改情况:①推进环卫数字化监管工作。2022年8月19日下午市环卫事务中心组织召开了中心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考核管理信息化工作推进会,要求中心城区各区环卫事务中心将日常检查情况纳入汕头市中心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同时要求各区环卫事务中心加强系统应用,辅助加大环卫监管力度。于2022年8月31日下午召集金平、龙湖区环卫部门负责人召开工作会议,布置推动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数字化监管工作,并于9月7日印发《关于落实道路清扫数字化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市、区两级环卫部门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同时提供补充协议模板,要求各区环卫部门指导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合同中未明确要求数字化监管条款的标段业主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尽快与中标方签订补充协议。9月16日派员参加金平、龙湖区环卫事务中心组织的道路清扫数字化管理工作会议,向各环卫作业市场化公司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同时督促监管系统运维单位加强对各环卫作业市场化公司指导协助,推动数据对接工作。9月29日、10月13日、10月14日中心主要领导带队到各区环卫事务中心调研督查,督促各单位加强信息系统应用,推进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数字化监管工作,提升环卫管理效率。②应用信息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一是于2022年5月11日印发《关于下达“智慧环卫”、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并督促受委托单位加强系统使用管理,应用系统加强日常环卫质量检查,辅助加大环卫监管力度。二是在日常人工巡查中,8月1日至10月28日,应用汕头市中心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考核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环境卫生问题1521宗,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在日常视频巡查中,应用相关信息系统监控视频发现道路环境卫问题25宗,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三是应用汕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生活垃圾运输作业监管,未发现车辆超速、非备用车辆定位设备离线等违规情况,同时继续完善运输车辆信息,并开展厨余垃圾收运情况抽查。目前系统共录入车辆198部,其中:其他垃圾运输车辆168部、厨余垃圾运输车辆13部、可回收物(大件垃圾)运输车辆14部,另有飞灰运输车辆3部。③推动信息系统迁移整合工作。一是完成汕头市中心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考核管理信息系统、汕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管理信息系统迁移至“数字政府”政务云,以及汕头市中心城区智慧公厕管理系统与“数字城管”对接工作。二是完成汕头市中心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考核管理信息系统与汕头市环卫外包考核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工作。三是督促受委托单位落实信息系统日常管理,并落实“数字政府”数据安全隐患排查整改、10月重保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监督检查和相关工作。四是配合上级做好7月29日“推广数字城管业务信息系统会议”相关工作,并在各项业务工作要求各区环卫部门加强各信息系统应用,推动环卫业务管理数字化。
(二十七)“自2021年3月以来,市环卫中心党委仅有党委书记一人,存在党委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不符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且出现非党委委员在会议中行使表决权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①中心召开党委(扩大)会时,严格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只征求协助管理领导意见,不参与表决”,切实杜绝非党委委员在会议中行使表决权的现象。②已向市城管局党组和市委组织部反映,现已选配1名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二十八)“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
整改情况:①中心已于2022年7月7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听取各党支部汇报2022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审议上半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部署下半年党建工作计划。②2022年1月19日,中心召开党委(扩大)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审议《市环卫中心2021年党建工作总结和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年中7月7日研究推进,做到党建和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用党建工作引领环卫业务工作开展。③2022年8月15日,协约谈人事教育科和机关党支部书记,要求机关党支部针对问题抓好整改,机关党支部召开会议研究整改落实,提前筹划安排,扎实开展好党建工作和活动,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出现。
(二十九)“‘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①从2022年7月起,机关党支部坚决纠正错误做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市直工委《组织生活内容指引》规定内容,灵活时间、灵活内容,认真开展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党课,规范做好会议记录,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到位。②利用8月份专项督查组检查契机,对市环卫直属车队落实“三会一课”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涵盖其他党支部,督促基层党支部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并做好会议记录。③中心及基层党组织书记能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到所在党支部或联系单位至少上一次党课,分享交流所学所思所想,引导大家积极投身环卫事业发展。④2022年7月4日中心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作专题辅导,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参加,提高党课质量。同时,用好广东省干部学院网络教育优质课程,选择优秀讲座通过观看视频的方式接受党的教育,强化党员党性教育。⑤利用8月份专项检查契机,指出会议登记存在问题,对规范会议记录作出要求并要求加以改正,及时收存各类记录本。⑥8月份专项督查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既指出存在的问题,也学习好的做法,通过问题牵引、现场培训,从而相互促进相互提高。⑦9月20日,组织市环卫中心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积极参加市城管局系统党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政策和业务能力水平。
(三十)“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①约谈渣土所党支部书记,针对此问题提出批评,并责令其向中心党委作出检讨。渣土所党支部书记已于2022年8月19日向中心党委提交了检讨书,对支部选举换届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检讨。②经与市城管局党办对接,虽然渣土所党支部2019年换届选举时程序不够规范,但考虑到换届选举时符合法定人数要求,要求渣土所党支部书记向中心党委作出检讨,严防出现问题。③渣土所党支部已于8月11日召开支委会,组织支部委员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再学习,确保下来的换届程序符合规范。中心机关利用8月专项督查组检查契机,对渣土所党支部换届选举问题进行检查、指导、帮带,确保今后换届选举规范有序。④9月20日,组织市环卫中心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积极参加市城管局系统党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政策和业务能力水平。
(三十一)“发展党员手续不齐全。”问题
整改情况:①约谈处理场、征收中心党支部书记,责令两个党支部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并做好相关登记,同时对落实好本单位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提出要求。②2022年9月20日,组织市环卫中心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积极参加市城管局系统党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政策和业务能力水平。③督促处理场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步骤和工作流程开展党员工作。有关发展党员备案请示等资料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有关支委、支部会议记录复印件及时归入党员个人档案;接转党员档案时严格审核把关,按规定流程办理,及时开展谈话,并做好记录。④经征收中心支委会研究决定,撤销2020年10月20日支委会、2020年10月27日党员大会确定1名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决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步骤和工作流程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三十二)“市环卫中心党委2020年没有一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019、2020年没有制订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也未专题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①修订出台《汕头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中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②2022年年初已印发《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并抓好常态化落实。
(三十三)“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不够,除每年一次例行工作总结和部署新年度党风廉政工作外,其余没有专题研究推进。”问题
整改情况:①利用2022年半年专题汇报会和8月份专项督查检查契机,检查和督促各党支部半年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②中心已于7月7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听取各党支部汇报2022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判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三十四)“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约谈4个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谈话提醒督促基层单位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同时发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要求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常态化谈话,并做好记录。②2022年4月24日中心党委扩大会议组织中心班子成员、属下各单位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广东省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谈话主体和对象、谈话内容和要求、谈话程序等。③中心巡察专项督查组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作为检查内容之一,检查中各级领导能按规定进行谈心谈话。④属下各单位已按要求报送前三季度《提醒谈话和警诫谈话登记表》《谈话提醒工作情况统计表》《谈话提醒表》。
(三十五)“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于2022年8月11日和8月15日分别约谈该同志和人事教育科及时任科长,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对两名同志提出批评,并提醒人事教育科要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做好制度落实和跟进工作。②中心党委已于2022年4月8日转发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对管理对象、报告时限和内容等作了细化规定要求,要求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严格对照执行。③中心党委及各党支部,已严格按人员层级进行报告管理。
(三十六)“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听”等选人用人政策规定,如2022年8月市委组织部来中心选拔中心副主任时,已按市委组织部要求提交《关于×××同志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鉴定》等资料,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建设。 ②已对2019年以来的5批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材料中缺少的会议记录、档案审核等材料复印归档,确保纪实材料的完整性。
(三十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对专项检查组指出的具体问题,一一对照并完善相关资料。②举一反三,对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其中欠缺学历复印件已补齐、学历复印件没注明审核人、盖章等问题已更正,并按规范予以补齐资料和手续。三是对照城管局对本次巡察反馈指出人事档案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对中心中层以上干部人事档案做进一步规范。
(三十八)“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未将生活垃圾处理费类别认定及减免程序等办事指南上网公开,余泥渣土管理所同样未将申报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检验合格报告书所需材料及办事指南上网公开。”问题
整改情况:①根据市环卫中心《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条件及手续指引(2022年版)〉〈生活垃圾处理费非居民类别确认及手续指引(2022年版)〉的通知》精神,征收中心分别于2022年9月24日在汕头环卫微信公众号、10月10日在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及汕头城管微信公众号、10月11日、19日在《汕头日报》发布《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条件及手续指引(2022年版)》《生活垃圾处理费非居民类别确认及手续指引(2022年版)》,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并呼吁符合条件用户携带手续前来办理收费类别确认手续。同时,将收费政策重新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发布。②市城管局明确将“城市建筑垃圾准运审批”事项改为告知承诺制,并对“城市建筑运垃圾准运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受纳)核准”的办事指南和材料清单予以明确,已全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及汕头环卫微信公众号和渣土所便民服务窗口进行公开。
(三十九)“未能从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主动优化审批流程。”问题
整改情况:市城管局明确将“城市建筑垃圾准运审批”事项改为告知承诺制,并对“城市建筑运垃圾准运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受纳)核准”的办事指南和材料清单予以明确,已全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及汕头环卫微信公众号和渣土所便民服务窗口进行公开。
(四十)“工业二类和商业二类用户按规定可享受生活垃圾处理费减收政策,但该惠企政策未能真正惠及企业。”问题
整改情况:①根据市环卫中心《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条件及手续指引(2022年版)〉〈生活垃圾处理费非居民类别确认及手续指引(2022年版)〉的通知》精神,征收中心分别于2022年9月24日在汕头环卫微信公众号、10月10日在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及汕头城管微信公众号、10月11日、19日在《汕头日报》发布《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条件及手续指引(2022年版)》《生活垃圾处理费非居民类别确认及手续指引(2022年版)》,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并呼吁符合条件用户携带手续前来办理收费类别确认手续。同时,将收费政策重新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发布。②在粤海水务公司7个收费窗口及征收中心办事窗口张贴《生活垃圾处理费非居民类别确认及手续指引(2022年版)》,引导符合条件用户携带手续前来办理收费类别确认手续。③从2022年8月初开始,组织对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从事经营酒店、旅馆业、洗车、印染、电镀、线路板、造纸、饮料等相关行业的工商企业目录进行排查,经初步筛选,绝大部分不属于工、商业二类收费类别,将排查结果通知符合条件的用户提交相关资料前来办理类别确认手续。④经对市粤海水务公司和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中心城区工业二类、商业二类用户的相关信息进行排查,符合类别确认条件的用户共458户(其中:工业二类48户,商业二类410户),已通过发送定制收费政策手机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用户携带手续前来办理收费类别确认手续,甚至对部分用户开展送服务上门活动,但大多数用户对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手续不积极不配合,截至10月28日,也仅仅只有11户(其中:工业二类3户,商业二类8户)用户办理类别确认手续。
(四十一)“余泥渣土管理所在相关法律法规未规定的情况下,自设市场准入条件,影响了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形象。”问题
整改情况:①渣土所已对近年来外地车辆申办建筑垃圾准运许可情况进行梳理自查,并详列清单。②已与主管部门就外地车辆申办建筑垃圾运输许可相关事宜、建筑垃圾立法等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和交流,待后续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出台后再进行进一步明确。③在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未出台前,改正之前的解释内容,在管理上下功夫,严控偷排乱放行为。
(四十二)“余泥渣土管理所在企业申请续办建筑垃圾运输许可时,还额外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证明。”问题
整改情况:①渣土所已取消“提供3份以上在有消纳资质场所出具的进场磅单或施工项目回填证明”的要求。②对《告知书》已进行修改。
(四十三)“市环卫中心未按照要求在人员、资产方面与环卫协会脱钩分离。”问题
整改情况:①经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该局已于2022年5月份与市环卫协会签订办公用房出租合同,市环卫协会已及时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缴交租金。②为确保上一轮巡察问题整改彻底落实,我中心于2022年8月1日向市环卫协会发出《关于补收原跃进路27号办公楼204室使用租金的函》,向该协会补收2016年12月成立至2019年12月中旬实际使用我单位原位于跃进路27号办公楼租金,并已将完税后的租金上缴国库。③2022年8月16日发函市环卫协会,要求市环卫协会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四十四)“市环卫协会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法人;正副秘书长人选、顾问及理事会成员由环卫中心党委研究决定。”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议事权限,中心党委不再研究所属人员在社会团体、企业等兼职提名建议。②2022年8月16日发函市环卫协会,要求市环卫协会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在职人员离职手续。
三、坚持全面从严,以管用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经过三个月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仍需持续强化“严的主基调”,持续扛起责任担当,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用好制度机制,全面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切实推动环卫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以严的学风武装头脑。注重培养学习的良好习惯、营造学习的浓厚氛围,坚持逢会必议、逢会必学,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常抓不懈,特别是突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以严的制度建强堡垒。始终注重用制度来规范基层组织运行,严格党内法规制度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加强督促管理,规范完善基层党组织会议登记统计,每半年组织对各项记录进行检查,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动基层党组织制度落实,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全面总结基层党建工作和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推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职尽责,实现以党建带业务、以业务促党建的良性循环,全面建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
(三)坚持以严的作风狠抓落实。牢记“撸起袖子加油干”,努力培塑“拼”“干”“奋斗”的顽强作风,坚持身先士卒,模范带头,在工作上、在困难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挺在一线,多干事、干实事,用表率行动推动工作落实。坚持工作高标准,扎实工作,勤勉刻苦,盯着垃圾分类、环卫设施建设配套、信息化建设等硬骨头狠下功夫,努力在推动环卫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有新作为。激发干劲、闯劲、冲劲,感恩奋进,攻坚克难,勇毅前行,推动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不断提升环卫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四)坚持以严的纪律守住底线。秉持“纪律是红线底线,更是生命线保护线”的理念,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发挥执纪问责“利剑”作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监督执纪警示威慑效果,督促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讲规矩的自律意识。始终把规矩挺在前,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着力打造一支听招呼、能干事、守规矩的环卫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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