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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809Y/2022-00151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4-01
名称: 头盔相随,安全相伴——市城管局开展市民公约教育城管志愿服务活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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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盔相随,安全相伴——市城管局开展市民公约教育城管志愿服务活动

发布日期:2022-04-11  浏览次数:-

  为提高市民群众文明交通、平安出行意识,4月1日,市城管局组织哈喽、青桔、人民、小黄驴、美团五家共享电单车运营商,在万象城、群光汇、大悦花园周边开展市民公约教育城管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执法队员和城管志愿者们共同走上街头,向沿途市民群众发放“安全骑车,文明出行”倡议书,耐心细致和大家讲解文明骑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赠送共享电单车头盔。市民群众反响热烈,纷纷表示,在今后的骑行过程中,将从每一次骑行、每一次停放做起,自觉做到安全骑车、文明骑车、有序停车,并带动身边家人朋友,做文明骑行的传播者,把文明骑行的风尚传播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安全骑车,文明出行”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

  自共享电单车进入汕头市区以来,以价格亲民、方便快捷、环保等优势成为广大市民群众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为倡导安全、文明、利民的出行方式,有效预防和减少共享电单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全民文明交通、平安出行意识,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骑车,有序停放,爱护共享单车。

  爱护共享电单车,不乱贴乱画,不恶意破坏,遵守骑行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后规范停放,做到车身整洁、朝向一致、停放整齐。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文明骑行、不载人骑乘(共享单车仅限一人骑行)、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在城市快速路骑行、不追逐打闹、不随意停放、未满16周岁人员不允许骑行。

  让我们一起争做文明骑行的传播者和倡导者,自觉带动身边人,把文明骑行的风尚传播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人民城市人民管,人民城市人民爱,让我们从每一次骑行、每一次停放、每一件小事做起,以点滴之行汇聚创文攻坚的磅礴力量。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