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制定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三、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普法工作责任部门、法律顾问和局系统宣传阵地作用,把普法工作融于执法或服务全过程。
四、加强局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
五、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国、省、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六、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面向社会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以上专题普法活动,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七、积极推进法治实践活动,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广泛开展局系统德法共建活动,着力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八、加强局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向市普法办汇报局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前向省住建厅和市普法办抄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积极参加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九、学习宣传和城市管理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汕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等地方法规。
十、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法治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十一、联合相关普法责任单位,充分利用展示牌、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公共广告栏等公共户外广告设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把法治元素融入城市景观建设、公园绿化升级等建设中;会同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