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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2025-01-24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汕头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5-01-24 22:32
  • 来源:汕头市审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审计局
  •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内容及所列统计数据涵盖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包括本单位政府信息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审计局综合法规科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泰庄翡翠花园3幢,邮编:515041,电话:0754-8828686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汕头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严格依照中央、省和市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加强审计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自觉强化重大审计信息公示公开力度,切实促进审计重大信息依法公开管理,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内容质量及发布频次,以扎实审计信息成果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汕头实践新篇章。

      市审计局扎实做好2024年度各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程序提交审计年度工作报告及审计年度整改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依法向社会公开工作;按要求全面公开本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更新审计最新动态,2024年局信息门户共发布审计工作动态200篇,市本级审计结果公告类信息3篇。2023年及2024年均获得市直单位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优秀等次。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做好履职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审计法》有关规定,《关于汕头市2023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关于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两份法定工作报告在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及时全面在局门户公示,同步上传关于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切实增强相关报告的可读性,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自觉加强审计信息公开力度,结合年度内各业务部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布审计动态信息,内容覆盖重要精神传达学习、审计程序实施、审计整改落实、审计问题成果、审计党建成效等各个方面,以便人民群众更好了解审计工作情况,参与到审计监督工作之中,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及有效性。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按时公开本单位年度预决算、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共收到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项,申请收到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答复时间为2024年6月4日,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办理过程中,主动跨前与申请人做好沟通,依法准确回应信息获取需求,依托信息系统规范做好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等各项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涉及对外报送及公开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分级审批,印发内部控制规定,在信息正式发布前由专人审查文书格式及保密等级,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确保对外发布信息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做好“汕头市审计局”门户网站的运营管理,不断加强网站建设,及时转发党中央、国务院最新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动态等内容。同时积极加强日常审计政府信息自查与监管,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及时对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存在的错敏信息进行更正调整,提升审计信息公信力及信息公开规范性。

      (五)监督和保障方面。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听取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结汇报,研究部署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扎实推进审计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供坚强组织领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信息报送程序更加规范、审计信息质量更加凸显等,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政府信息管理流程仍需继续优化等问题。

      2025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我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更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依法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公示,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汕头市审计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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