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2024-01-08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涵盖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汕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汕头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自觉强化重大审计信息公示公开管理,增强审计重大信息依法公开力度,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内容及发布频次,持续提升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根据我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市审计局2023年度自觉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解决回应工作,做好审计年度工作报告及审计年度整改报告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依法向社会公开工作,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做好网站日常管理及稿件审核,及时更新内容,2023年局信息门户共发布工作动态141篇,市本级审计结果公告类信息3条。
(一)增强审计工作信息公开力度
我局高度重视审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布、修改、完善,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信息,根据信息类型,及时按法规及时限要求处理,做到及时准确规范。一是依法做好审计信息公开,在经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及时全面公开关于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报告解读以及关于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二是自觉加强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各业务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及时传达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以及本单位重点工作进展等工作动态,便于公众更直观了解审计工作,更加积极参与到审计监督工作中来,增强审计权威、提高审计工作成效。
(二)依法做好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审计局根据市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定期梳理总结,并按要求报送或公开,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并按要求主动公开、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填报及公开等。二是增强审计信息报送频次,结合局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调查研究实施方案及“百千万工程”挂钩联系协办方案等内容,要求各业务科室结合实际业务积极形成信息进行发布或向上级单位报送。三是做好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严格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审核机制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要求,涉及对外报送及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制度分级审批,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内容、方式等进行全流程审查。加强日常政府信息自查和监管,对政务公开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错敏信息进行及时更正。及时对相关网站栏目内容进行调整。据市政务信息公开要求进行信息校正及完善,提升公信力及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审计重大信息公开频次不断增强,审计动态及审计结果等事项公告内容不断丰富。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对于审计法律法规的解读不够深入等。2024年,市审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和我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和审计工作透明度,及时、准确回应人民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需要,进一步深化审计信息工作,切实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市审计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tou.gov.cn/sjj/)可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审计局综合法规科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泰庄翡翠花园3幢,邮编:515041,电话:0754-88286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