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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2024-09-30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加强审计监督 推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到位
  • 2024-09-30 21:09
  • 来源:汕头市审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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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三重一大”决策管理,规范领导干部履职用权,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汕头市审计局在近期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决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决策的执行效果开展审计,发现部分单位仍存在以下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是决策制度不完善。部分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范围不明确,未将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考核奖惩等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纳入重大事项范围;部分单位大额资金的数额缺乏明确量化标准。二是决策程序不规范。部分单位部分决策事项以文件会签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以局务会(办公会)代替党组会议进行决策;部分事项未执行集体决策程序,如出台管理制度、财政预决算、大额采购、大额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支付未经集体研究决策。三是决策内容不合规。部分单位决策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要求,如违规扩大项目资金支出范围,不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制定合同条款。四是决策执行不到位。部分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不力,存在随意变更决策事项的内容,以及未按期完成决策事项等问题。五是决策效果不理想。部分单位决策前期论证不充分造成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浪费,如购买资产设备后长期闲置等。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提高认识,完善决策制度。领导干部应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和议事规则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制度,明确决策范围标准、权限程序等;定时评估和完善决策制度,保证制度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严格程序,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所有决策范围内的事项均需纳入集体决策,尤其是重大项目需经过充分论证和集体研究,决策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策要求,认真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三是加强跟踪,提升执行效果。及时跟踪掌握重大经济事项的执行情况,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对执行力低、未达到预期目的或造成损失浪费的事项应及时调整和推进,确保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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