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2024-06-03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近期,市审计局在开展市交通运输执法局相关审计项目中发现,我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亟待加强。
一是联合监管协作不到位。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等6部门出台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负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其中,通过交通运输部门查处的车辆运输的危险货物,涉及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等环节,应由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能部门负责监管处置。2019年至2023年6月,市交通运输执法局查处的约80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案件均未联合其他职能部门进行监管查处。审计抽查7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案件,发现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对运输化学品、柴油等危险品的案件仅对车辆进行扣押及行政罚款处罚,对危险品没有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转运及移交给相关部门,而是通知当事人自行联系相关企业转移危险品,对危险货物的生产、转运没有联合其他职能部门进行全过程执法。经审计指出后,市交通运输执法局会同市发改、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应急、市场监管、城管8个部门联合印发《汕头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执法业务协作机制》,但据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反映,阶段来机制执行仍不够顺畅,市交通运输执法局除进行车辆扣押及行政罚款处罚之外,对查获的危险货物开展同步调查、联合惩戒等,需由其他部门配合的工作仍存在协作不顺畅,导致难以实现危险货物运输市场闭环管理的情况。
二是缺少危险货物扣押处置场地。危险货物具有爆炸性、易燃、腐蚀等性质。目前,我市没有一个专门停放危运车辆的停车场,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对符合扣押条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照就近原则,临时停置在市交通执法现有停车场进行处置。随着危险货物运输市场需求的日益增长,如缺乏妥善存放场所,危险货物又无法及时转运或得到妥善处置的情况下,将存在一定的社会公共安全隐患。
对此,市审计局建议:一是推进危险货物运输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应牵头联合各职能部门对照协作机制,明确沟通联络、联合执法、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事项的具体操作流程,提高案件办结率和移交率,将部门协作与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推动危险货物市场全链条管理。二是协调建设扣押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的专用场所,以便解决相关危险货物在无法及时转运情况下的存放问题,最大限度降低危险货物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