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2023-03-22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2023年3月9日,广东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建勋同志带领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和省审计厅办公室、综合计划处、整改监督处有关负责同志,在汕头市审计局召开调研座谈会,调研指导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建设等方面工作,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审计委员会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听取市、区(县)两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审计办秘书科、市局有关科室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运转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市、区(县)两级党委审计办主任、市委审计办秘书科和市局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省厅调研组同志就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解读,并针对市、区(县)审计办、市委审计办秘书科和市局有关科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回应指导。汕头市、区(县)两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审计局党组成员、经责办主任、市委审计办秘书科以及市局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
黄建勋同志对汕头市、区(县)两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运转、审计整改监督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进行了宣讲,对下一步的工作阐明重点,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并长期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一中全会、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审计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学习运用好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积累的重要经验,充分发挥审计在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审计在新时代的定位和使命,坚决贯彻落实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要深入理解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准确明晰“全面领导、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贯彻落实”的职责定位,充分认识党委审计委员会是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责任主体。党委审计办要立足“请示报告、政策研究、沟通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能定位,规范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加强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把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落细落实。
三是要肯定成绩、正视不足,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巩固拓展审计体制改革成效。要坚持推进审计委员会会议制度,加强会议议题管理,推动审计发现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健全党委审计办制度机制,严格报送审计项目成果,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贯彻落实“三类贯通”,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配合,提高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成案率以及审计查深查透查实的本领。
四是要加强审计办、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水平。积极提升审计办、审计机关力量,在现有机构和工作框架的运转下增强队伍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各科室协调配合,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座谈会上,黄建勋同志还与各区县党委审计办主任就审计人员职业发展、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入交流,并给出相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