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审计局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分享到: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2022-12-20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与“宪”同行40载 奋发审计新征程
  • 2022-12-20 16:32
  • 来源:汕头市审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审计局
  • 【字体:
  •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今年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40周年,也是宪法确立当前国家审计监督体系职能的40周年。与宪法同行的40年来,国家审计体系经历了数次调整与变革,但审计工作理念始终是,以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及依据,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

      在如今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之际,对审计监督制度进行回顾以及未来展望,有助于更好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认识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更好地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能,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贡献审计力量。

      一、审计监督制度的历史沿革

      回望建党百年光辉历程,审计监督始终贯穿于党发展的各个方面,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尽管审计监督滥觞于早期革命时期,但如今审计监督的框架与基本职能的确立标志还是以1982年的宪法规定。如果以宪法确立审计制度为分界线,大致可将审计监督制度的历史沿革划分为三个时期,即1982年宪法确立审计监督制度前以及确立后的审计发展,以及新时代的审计工作等三个时期。

      (一)1982年宪法确立审计监督制度前的审计发展

      党的领导下建立的审计专门职能单位,最早可追溯到1925年6月在省港大罢工中所设立的审计局,其职能较为单一,以负责审核委员会各机关的开支账目的财务核查为主。早期的审计监督主要服务于革命时期的经济监督检查,即清理财政收支,预决算制度统一、查处贪污浪费,为革命事业的保障及经济正常运行提供审计监督。后来,随着革命战争的进一步发展,审计经济监督职能进一步突出,党逐步建立了一整套适应革命需要的审计机关、审计法规和方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审计体系及制度规章,如党领导下的红色政权第一部审计法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审计条例》,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审计机关的权责职能、审计程序、审计范围等工作规范及标准,同时审计职能也从经济账目检查延伸到以财政预决算为基础的财政预决算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工商企业审计、金融审计、财税审计等领域,为革命战争时期审计事业发展的里程碑。而在这一时期,也涌现出一系列审计人员杰出代表,如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的阮啸仙同志,他带领的第一代审计工作者被誉为“苏区经济卫士”,为红色政权的建立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在新中国成立后,审计工作职能根据社会发展需要进行了转变,审计制度主要参照了苏联方面的经验,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和人民监察制度,审计独立监督职能被合并于财政财务以及监察工作之中,由财政及监察等部门对其他部门违反财政预决算、财经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总的来说,在党的革命时期及新中国成立一段时期,审计监督职能主要集中于财政监督与监察,主要服务于防止贪污腐败以及计划财政资金执行,监督保障主要方向放在经济发展上。

      (二)1982年宪法确立审计监督后的审计历史发展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在这次会议上,做出了将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自此,经济建设成为国家社会发展改革的中心任务,同时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放以及地方经济管理自主性逐渐加强,在发展过程中对于财政经济的监督任务日益紧迫,现实要求审计作为独立经济监督部门从大监察机关剥离出来,因此在这一时期审计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随着1982年宪法对审计监督制度的确立,1983年9月,审计署成立,随后全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继设立了审计机关。在1983年至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等一系列法规陆续出台,为审计工作开展提供了初步指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一次从国家法律的角度全面阐释国家审计工作。自1995年起,审计署及地方审计机关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及结果报告,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进一步从个别部门单位的经济监督拓展到对本级财政的整体监督。审计机关围绕“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二十字方针,以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为重点,依法加强和改进财政、企业、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审计,同时在法律范围内探索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为防止国家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舞弊腐败等问题上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积极构建以宪法为依据、以审计法及实施条例为主体,以审计准则为基础的审计法律规范体系,明确了当今审计工作的一系列工作规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形成。

      (三)新时代的审计工作发展

      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审计事业也进入到了全新阶段,“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定位逐步明晰,党和国家对于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日益加强。

      自2014年以来,《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等重大审计规范性文件印发,提出加强审计领域党的领导,推进审计全覆盖,从国家层面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审计机关为本地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服务的职能定位。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决定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以习近平总书记为委员会主任,从中央最高层面全面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利剑”作用,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审计工作的重视。在这一时期,审计机关找准定位,乘势而上,紧紧围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积极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工程投资审计、社保资金审计、自然资源及环保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各类型审计,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及保障作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财政增收节支、挽回经济损失、推动制度建设完善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整个“十三五”期间,全国审计机关累计审计50多万个单位,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2万多亿元,推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7万多项,移送重大问题线索3.9万多件。

      今年,我们迎来党的二十大这一历史性时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以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等重要论述,对新时代做好审计工作具有重要理论指导意义。汕头全市审计机关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其与习近平总书记对视察广东、视察汕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履行好审计常态化“经济体检”职能,为保障中央、省和市各项重大决策落地,推动我市继续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之路,以审计力量服务于汕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目标。

      二、未来审计工作展望

      立足于宪法确立审计监督制度40周年的重要节点,特别是在当前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要时刻,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为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新使命任务的引领下,审计监督如何更好的服务于高质量发展大局,有效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决定了未来审计机关的工作发展方向。个人认为,审计未来工作的主要发力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审计监督法治进程进一步加强。正所谓法者,天下之公器也。虽然在审计监督的过程中存在审计监督部门与被审计对象这样一对关系,但是关系的相对性并不意味着审计监督部门在行使职权时有高于被审计对象的权力。审计监督与其他行政执法类行为存在显著不同之处,审计监督需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各类审计事实进行确认与衡量,从一线的审计过程到后期的审计处理意见均是如此,基本不存在可以自由裁量的空间。因此,深化依法审计,将审计各方面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运行轨道,是审计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也是对每个审计人员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治意识的确立,要求审计人员行使审计行为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审计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对标对表,严格遵守审计职业规范“八不准”“四严禁”等工作纪律要求;另一方面是在审计问题发现、定性以及处理等方面要严格依据法律条文进行,避免模糊及非理性表述,严格以数据与事实说话,切实增强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二是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目前在各级党委组织架构中,地方党委审委会作为党对审计领导工作的顶层设计,对于审计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的学习以及各类重大审计事项的处理等。在审计署及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要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目前,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效果不够显著,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体制还不够完善,各级重大审计信息之间的请示汇报路径不够通畅,未能形成上下一体贯通的“一盘棋”格局。在未来要进一步加强上级审委会对下级审委会的领导,在上对下方面,更加完整准确地传达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部署安排落实落地;在下对上方面,审计重大事项的逐级请示汇报、重大审计发现问题的督查督办进度等事项信息流程进一步完善,加快构建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自上而下、政令畅通的“全覆盖”领导体制机制。

      三是审计监督从原有的监督职能转向审计监督以及保障双重职能。审计工作已经从最初侧重于经济监督检查,转向全方位监督,审计工作不仅仅是对审计对象过往的行政行为进行检查监督,还需要立足本地区中心工作,将市委、市政府的政策导向贯穿于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及审计报告等各环节,体现审计对各被审计单位政策、财政、经责等多方面的“体检式”监督及保障职能。在未来一段时期,审计监督职能中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将进一步增强,审计不仅需要查出问题,更要立足于本地区的经济社会情况,提出能够供上级机关参考的行之有效的建议意见。审计“医生”现在不仅仅要进行的是“经济体检”,还要对出现的症状进行“对症下药”,利用审计监督过往的审计经验以及跨部门监督的审计优势解决阻碍经济社会运行的顽病痼疾。

      四是更加聚焦审计经济监督主责主业。聚焦审计经济监督主责主业,与审计全方位监督职能的实现并不冲突。这主要是由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目前国内外的经济形式所决定的。在当前我国经济形势面临内外多重压力,以稳当头成为了经济发展的主基调。在当前形势下,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财政收支支出、提高资金使用能效成为各级政府的重点目标。在当前预期下,立足于经济监督正是审计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的重要要求。另一方面,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是各类项目的关键所在,从财政资金入手,沿着“资金-项目-政策-政治”这一脉络出发,做好经济监督相当于抓住了审计项目的“牛鼻子”。因此,在未来一段发展时期,如何更好地开展经济监督主责主业,是未来审计发展的大势所趋。

      五是“研究型审计”进一步发展,审计大数据手段进一步充实。党和国家对新时期审计工作发挥更大作用寄予了殷切期望,对审计工作开展的要求不仅仅局限于项目本身,同时还要求审计人员从更高的视野去研判,着眼于宏观“国之大者”,谋划长远研究前沿问题,将做好“研究型审计”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审计研究开展要进一步前置到项目立项阶段。而审计大数据技术也是未来审计发展的重要趋势,这是目前大数据信息化时代的背景所决定的,在当前政务数据成为政务管理的关键的前提下,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利用大数据技术发现问题,如何从海量的数据中进行进一步的提炼归纳与总结,是新一代审计人必须掌握的技能。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及时动态掌握各类信息处理技术,更新知识经验库,避免耗时费力的重复性操作,有效提高审计工作效能,又快又准的完成工作。

      审计监督的发展伴随着时代发展,始终坚持与宪法同行。无论审计工作的重点如何变化,审计始终有着一个明确的主题: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在未来审计监督发展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需要时刻保持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遵守,准确把握新时代审计职责定位,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审计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