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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2022-06-22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突出“四个结合” 增强金融审计监督实效
  • 2022-06-22 18:11
  • 来源:汕头市审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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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关系发展和安全,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汕头市审计局紧紧围绕有关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将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与《广东省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任务的分工方案》融会贯通起来,与审计署、省审计厅有关金融审计的工作部署有效衔接起来,与《汕头市审计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审计专业性强、触角广泛、反映快速的优势,突出“四个结合”,系统谋划2021年至2022年金融审计项目,确保及时揭示和预警各类风险隐患,切实增强金融审计监督实效。

            一、结合政策跟踪审计,促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政策落到实处

            2021年上半年,市审计局开展的汕头市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跟踪审计中,将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为审计一项重要内容,委托第三方机构向九大行业主体发放120份调查问卷,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对金融政策获得感。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超四成企业认为信贷支持政策力度不足,被调查的120家市场主体仅有80家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企业中有67.07%的企业没有获得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或贷款贴息政策优惠。此外,有25%的企业由于未获得银行贷款,存在融资困难,资金短缺的问题。通过审计,提出各职能部门在找准企业合理诉求和依法行政融合点的基础上,应对国家政策进行细化和优化,进一步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财政、金融、就业等优惠政策受益面,助力市场主体进一步恢复元气、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二、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完善监管机制

            2021年在市金融监管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存在2017-2019年度未及时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进行监管,造成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未能按照五级风险分类的要求足额计提资产损失准备金,部分公司存在股东借款现象、逾期贷款率高,个别公司出现减资后放贷规模超过减资后实收资本等问题。通过审计,有效促进金融监管机构加强管理,及时发现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不断提升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能力。

            三、结合财政审计,围绕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发挥“防未病”功能

            2022年上半年,市审计局统筹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打好财政金融审计“组合拳”,促进财政和金融协同发力促“六稳”“六保”。一是将2021年新增债券审计专题纳入各级同级审内容,重点关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分配管理和使用绩效情况,披露因相关部门对项目入库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审批周期长、项目推进缓慢等原因导致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低于50%,其中有9个项目因用地审批手续未完成、工程招投标进度缓慢等原因尚未开工建设。从而促进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有力推进资金落实到项目进展上。二是关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督促财政部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激励和约束工作,做到风险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三是跟踪债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上级审计机关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促进有关单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四、结合企业审计,促进出清“僵尸企业”, 守住防风险底线

            坚决出清“僵尸企业”,减少无效资金占用,这对推进结构性去杠杆、用活信贷资金、调整信贷结构具有积极意义。2021年和2022年,市审计局以开展市“六大集团”资产负债审计为主线,市、区级审计机关也结合“同级审”和“上审下”开展审计,重点关注市本级、龙湖区、濠江区“僵尸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区县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对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摸查,对符合僵尸企业的企业进行认定和处置,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确保企业经营发展轻装上阵。通过审计,促进了市级4家集团公司属下175家“僵尸企业”的出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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