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至8月,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授权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对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同志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近日,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在市法院召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会,市委审计办主任、市审计局局长李宁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审计组有关同志、市法院院长万云峰同志等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审计组通报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市法院有关领导同志就审计发现问题初步整改情况进行汇报,万云峰同志作表态发言。
李宁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正确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推动市法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担当;要认真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做到审计整改工作有措施、有责任、有监督,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按时限、按要求整改到位。
近年来,市审计局不断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工作机制,通过召开审计结果反馈会等形式,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强化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审计整改责任意识,打通审计“上半篇文章”和“下半篇文章”节点,确保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推动审计监督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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