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提高审计监督效能,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履职,近日,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在汕头大学召开汕头大学主要领导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会。市委审计办主任、市审计局局长李宁和审计组有关同志,汕头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郝志峰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审计组宣读了汕头大学主要领导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所做工作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李宁同志强调:一是要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有措施、有责任、有监督。二是要分类精准施策。对于审计发现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制度落实等措施进行整改。三是要强化责任追究。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审计发现重大问题有关人员责任。四是要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工作。李宁同志提出,市审计局将按规定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希望汕头大学以此次审计为契机,建立审计结果运用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进一步发挥内审作用,推动学校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汕头大学审计处就审计发现问题初步整改情况进行汇报,郝志峰同志作表态发言。
近年来,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优势,认真组织开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会,促进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交流,强化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意识,合力写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保障审计成果充分运用,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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