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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26-01-08 10:53
  • 来源:汕头市审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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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汕头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5年9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汕头市2024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审计工作报告”),对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落实责任,抓紧整改,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截至2025年10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89个问题(其中到期问题129个,未到整改期问题60个),已整改到位128个(其中到期问题105个,未到整改期问题23个),已到整改期问题整改到位率81.40%,其中12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到位102个,整改到位率82.93%;61个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金额84800.51万元,其中:促进资金拨付到位及支出51419.38万元,通过抵扣转移支付等方式还息25188.90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715.86万元,追缴税收收入257.19万元,追缴非税收入382.11万元,挽回(避免)损失浪费982.93万元,其他落实整改金额3854.14万元。有关区县、部门单位制定完善规章制度47项,一体推动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审计整改结果表明,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整改任务,202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压实政治责任。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专门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市政府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有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三级联动,压实整改责任。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各被审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一问题一方案;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针对行业性、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审计部门履行督促责任,实施清单管理、跟踪督查、对账销号,构建闭环管理体系。对涉及多部门的问题,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改合力。

      三是坚持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实效。市政府督查部门将审计整改纳入重点督查范围,跟踪整改进展。市审计局切实履行跟踪检查职责,通过现场监督检查、资料审核等方式,对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29个,已完成整改18个,整改金额54464.56万元,完善制度6项。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一是市财政局未足额编列的2024年市级应配套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2217.15万元已足额编入2025年部门预算,2025年市级应配套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均足额编列预算。二是2家未纳入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的国有企业少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3.03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

      2.财政收入方面。一是14家获取征拆补偿款但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企业,已有2家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257.19万元。二是市投控集团未及时上缴的专项债资金存款利息188.45万元已全额上缴入库。三是1家事业单位未上缴非税收入25.47万元已全额上缴市财政。四是针对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保证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69.47万元上缴市财政不合规问题,市财政局和市工信局已规范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账户资金管理,将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存续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留存在专户使用。

       3.预算执行方面。一是对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转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405.76万元,市财政局已督促市直资金主管部门提高资金分配效率,定期跟踪督促资金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二是对未完成部分民生项目预算支出问题,市财政局积极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健全科学支出排序机制,全力保障预算执行。三是对收回当年度下达区县转移支付指标2.04亿元不合规问题,市财政局印发汕头市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健全“三保”财政支撑保障,同时明确加强对“三保”压力较大区县的倾斜支持。

      4.财政支出方面。一是沉淀在子平台公司的2023年省级产业有序转移资本金4.10亿元,已用于主平台潮阳等4个片区6个项目支出,至2025年6月底资金使用进度达到100%;因尚未确定资金分配方案,资金滞留市财政未拨付的2023年省级产业有序转移考核奖励金1.10亿元已分配安排到具体项目,至2025年10月底合计支出331.93万元。二是因尚未确定具体项目,资金滞留市财政未拨付的2024年省级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5000万元,已经初步筛选拟投入主平台濠江片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下来将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三是支出进度缓慢的部分“两重”建设、“两新”行动资金3.48亿元已新增支出0.96亿元。四是因支出进度慢,影响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的2024年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019.22万元已新增支出246.49万元。五是支出进度慢的“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和强化产业技能人才支撑”项目资金593.81万元已新增支出270.06万元。

      5.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方面。一是市社保局因未及时终止死亡参保人员养老待遇发放多发的0.54万元已追回0.30万元。二是针对未对重复参保进行暂停或清退问题,市医保局已暂停477名参保人医保重复险种;市社保局正研究整改方案,推动从源头杜绝重复参保现象。三是对未及时将42名参保人状态由原居民医保切换为职工医保问题,市医保局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

      6.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面。针对市本级部分专项债项目预期收益未能实现问题,市财政局加强专项债券“一案两书”审核机制管理,强化对储备项目审核把关,并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强对项目运营情况的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投后管理要求,严防偿债风险。

      (二)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财政收支和管理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对未将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收支全面编制预算问题,汕头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已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遵循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编制2025年度区本级预算,将本级财政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财政收入方面。汕头华侨试验区管委会未收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6.44万元已全额追缴。5处社会性停车场用地土地划拨收入1608.36万元待资金到位后缴纳。

      3.内部管控方面。汕头华侨试验区管委办公室已印发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规范财务管理。下属单位应撤销的2个银行账户已销户,存量资金92.05万元已上缴。针对个别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问题,已加强监督监管,依规采购。

      4.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管理方面。针对部分专项债项目运营不佳、专项债收入科目核算不正确、专项债项目推进缓慢问题,汕头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将强化运营管理以降低成本、拓展业务渠道增加收入,规范专项债利息核算,并发文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19个,已整改到位18个,已整改金额90.03万元,完善制度5项。

      (一)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方面。3个单位针对未按规定落实新增重大支出预算申报事前绩效评估问题,已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项目申报流程,提高预算申报的规范性、科学性。

      (二)预算编制方面。2个单位针对市级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细化预算分配问题,已修改完善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申报、评审等工作流程。

      (三)预算执行方面。一是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问题,2个单位已通过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完成资金分配和支出工作等整改到位。二是2个单位挂存的财政存量资金19.75万元经核实账务后已清理上缴财政18.93万元。三是1个单位针对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问题,已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和“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四是1个学校针对收费管理制度不健全,收费管理不到位问题,已出台学校收费管理制定,并追缴学费1.66万元、研究减免1万元、通过发送律师函等方式追收1.11万元,清退1.16万元。

      (四)政府采购方面。无预算或超预算实施政府采购、违规将应由本单位组织开展的职能外包给第三方实施问题涉及的7个单位,已通过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加强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内部管理。

      (五)公务用车管理方面。3个单位共12辆未按规定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的公务用车已全部完成安装。7个单位未按规定上传或录入公车管理平台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已完成补录。6个单位48次未按规定备案的线下租车业务已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补备案。1个单位使用下属单位车辆编制购置的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已依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办理资产划拨,规范车辆归属。                                                                                                                                                                                                                                                                                                                                                                                                                                                                                                                                                                                                                                                                                                                                                                                                                                                                                                                                                

      (六)事业发展类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一是针对未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政策到期的专项资金问题,市商务局已报请市政府同意将汕头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服务费用继续纳入2024年、2025年部门预算,2024年所需资金63.8万元已下达至澄海区。二是中央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2.94万元使用不规范问题已由市科协约谈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已作账务调整。三是未能按期完成的文化强省建设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涉及的书本和主题动漫已于2025年8月份出版和完成制作;省级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经费使用项目已于2025年5月竣工验收并对外开放。

      (七)绩效管理方面。1个单位针对预算项目绩效量化目标设置不规范问题已严格绩效指标编制工作。1个单位已按规定对审计指出的4项事业发展性支出资金项目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自评。

      三、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69个,已整改到位38个,已整改金额29362.74万元,完善制度12项。

      (一)汕头市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对涉农资金未实现全口径的统筹整合问题,金平区和潮阳区已在2025年年初预算编制中,整合上级专项债资金、本级预算资金、上级资金汇成一个资金池,统筹安排用于农业农村领域项目。二是对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区涉农办”)工作落实不到位,未起到牵头抓总作用问题,金平等4个区县均已出台本区县涉农支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办法;因监督机制不完善、工作落实不到位而未完成建设任务的64个项目新增完工18个;自2025年起,省、市不再安排下达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各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予以撤销,无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金平区、龙湖区已在2024年开展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强化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南澳县已按要求出台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

      2.地方债资金管理机制不完善问题。针对部分地方债前期申报工作审核不到位问题,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已按要求完成相关5个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并出具相应批复文件;月浦街道已优化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并将优化相关事宜报区政府审议;龙湖区在初设概算阶段进一步细化设计方案,做好前期勘测,预防投资不实的情况;潮阳区相关项目已暂停实施,拟在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符合规划后再推进项目建设。针对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发行条件审核不到位问题,金平区相关项目单位已落实专项债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复核收益项数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停车位和充电桩部分的建设拟于2025年底启动,按计划可于2026年投入运营;潮阳区已落实区财政对金灶镇农业产业园专项债项目重新调整收益测算方式,于2024年度债券需求申报窗口期重新申报,审核通过予以入库发行。

      3.个别区县部分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资金未能发挥应有效益问题。潮阳区针对2022年乡村绿美项目七成种植树苗枯死问题,已印发通知落实乡村绿化美化项目苗木补植管养,并落实相关村(居)清理枯死苗木并进行补植。龙湖区农业农村局针对鲜食玉米建设项目建成半年后即暂停营业问题,加强项目入库管控和项目落地轮证,并对下达用款单位的涉农资金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管。金平区鮀江街道针对举登社区“综合市场”项目建成后一直闲置荒废问题,已采取多渠道宣传、免费提供商户使用摊位等方式进行整改。因占用水田导致部分停工的举登社区“文体广场”项目已经剔除涉及违法用地部分,按实进行验收及结算审核;违法用地部分正在申报完善手续。

      4.部分项目设计过度或设计不合理,未能有效节约财政资金问题。金平区针对乡村振兴农村电网路灯建设专项债项目设计过度问题,已要求设计单位按照审计意见开展校核,并出具相关整改方案;市城管局已对项目设计单位处以罚款12.21万元。潮阳区针对区第四水厂项目设计不合理问题,已约谈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对项目设计单位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对项目部分设计进行优化减少工程建设成本157.36万元,后续将按合同约定对设计单位处以1%的违约金扣款。

      5.部分项目造价不实问题。金平区错套造价定额和未按规范计算工程量导致造价编制错误的3个项目,已通过变更预算、对预算造价进行复核等方式进行整改,1个项目已完成结算审核,核减多计预算造价51.79万元;2个项目相关费率将在最终结算阶段按实计算。潮阳区第四水厂因预算造价编制错误多计的造价经复核减少678.40万元,已落实项目设计单位进行预算调整,重新编制送审;预算送审二类费用已按合同二类费用总造价计算,调减预算2564.85万元重新送审。龙翔街道已按龙湖区财政局预算审定的项目勘察设计费,向第三方单位追回多付的勘察设计费58.47万元。濠江区部分项目因虚增虚计工程量多计的造价215.86万将待结算审核金额确定后在结算欠款中抵扣。

      6.个别区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未强化对中介机构报送的财政投资评审报告的质量监督问题,金平区财政局已修订区财政投资项目社会咨询机构参与评审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审核公司对两个相关项目结算金额进行复核并将初步意见反馈至区城管局,目前造价报告正在复审中;市城管局已对相关造价咨询机构立案查处并罚款16.88万元。二是针对未将建设项目二类费用纳入财政投资评审范畴问题,潮阳区已落实第三方咨询机构对审计报告提及的事项在预算审核过程中予以审核校正;对已完工且资金已支付的项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与第三方机构沟通,对于审计发现多计的费用予以退回。

      7.5个区县15个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区县已组织加强对招投标相关法规的学习,严格把关招标文件,加强对招标、采购环节的把控,确保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

      8.5个区共25个涉农项目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问题。涉及的25个项目有23个已通过核减结算金额、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补足项目建设内容、履行变更手续等方式完成整改。另有万里碧道一期项目正优化设计方案等,河溪镇中田村进村道路拓宽建设工程项目需进行设计变更调整,仍在推进整改中。经整改,核减工程费用16.91万元,退回多支付建安费7.13万元,对参建单位罚款3.61万元。

      9.部分项目后期养护不到位,项目效益不佳问题。4个区已通过拆除破损建筑、清理杂草杂物、投入使用垃圾分类机、加强日常巡查等方式完成整改。

      (二)汕头市2022至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整改情况

      1.政策贯彻落实方面。一是针对1个区集群培育行动计划进展缓慢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和项目招引对接、企业发展服务,中海信(汕头)创新产业城数字创意基地项目已施工,接近完工阶段,具备验收条件,2家企业已投产,6家企业正对接项目落地有关事宜。二是2个区县共13项推进县域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未完成或进展缓慢问题,濠江区政府已印发下达区政府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5年3月,濠江区省产业园相关申报材料已上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报送向省工信厅申请认定汕头濠江产业园为省产业园;至2024年底,濠江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9个,已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南澳县2025年前三季度旅游综合收入约39.02亿元,同比增加20.24;南澳龙门湾深蓝创新港正修改完善项目建议书;“五个一”项目中的金岸壹号、盛景豪庭、澳海新天地广场、南澳岛洲际酒店已开工,澳海云府酒店正做开工前准备;黄花山文旅项目,目前已完成景区资产交接并注册项目公司;南澳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前三季度已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81.4%,总形象进度完成56%;环岛旅行样板路项目已完成西长线60%建设内容;承接产业转移成效方面,南澳岛文旅创意空间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9900亩“标准海”已完成深水网箱养殖示范区(第一期)产权登记手续,并对外招商引资。三是7个进度缓慢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已完工3个,核准期满废止3个,海上风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项目正在建设中。四是针对2023年度内未完成走访珠三角目标企业数目任务问题,2025年濠江区已走访对接深圳、厦门、长沙等地企业及商协会、科研院校65家次;南澳县已带队赴福建省、浙江省、深圳市开展招商引资5次、走访企业21次。

      2.加快县域产业培育转型方面。一是未及时拨付滞留各区县财政的省级专项资金2017.73万元新增拨付529.17万元(其中审计期间整改451.67万元)。二是针对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和临港产业培育不到位问题,濠江区政府积极抓好产业培育,“四个一体化”海上风电产业项目一期工程量完成约96%、二期工程量完成约88%;印发濠江区推动临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濠江区首个以跨境电商为主题的产业园区正式落地;汕头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正式动工建设;国际风电创新港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工程已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及概算批复。三是南澳县针对打造国际海岛休闲旅游目的地力度不足问题,加快建设进度,目前规划9900亩“标准海”已完成深水网箱养殖示范区(第一期)产权的登记手续;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材料已提交至文化和旅游部;3个仍在建设的南澳县文化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已完工1个,基本完工1个。

      3.园区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濠江区就2宗工业用地未“净地”出让长期闲置问题与企业沟通处置方式。二是针对未能严格执行企业入驻园区约定机制问题,濠江区已要求产值和纳税达不到地块项目发展协议要求的8家企业按发展协议约定重新制定方案,并加大投产力度完成约定的产值和税收,其中6家已提交方案;3宗未按发展协议约定建成投产的土地有2宗已建成投产,1宗已由相关职能部门启动处置调查程序;对11家企业工业用地未按规定确认为低效工业用地问题,濠江区已对8家企业开展走访活动,正在落实相关企业制订再利用方案;园区内未盘活的2宗低效用地,1宗正寻求盘活中,1宗已被查封拍卖。

      4.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方面。一是对4个建设进度缓慢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压实产业园所在区(县)政府主体责任等方式,督促加快推进产业园项目建设:金平区水产产业园已通过中期评估,完成投资的87.18%,澄海区蔬菜(扩容提质)产业园已完成投资的71.65%,濠江区水产产业园已完成投资84.14%,南澳县水产产业园省级中期评估结果为“不通过”并被省厅摘牌。二是濠江区针对水产产业园第一产业不足,带动当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力度不够问题,动员社会资本建造15艘大型渔船填补濠江区大型渔船空白,目前已完工9艘;启动养殖规划修订,充分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提供水产养殖业发展潜力。

      5.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是濠江区违规收取已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43万元经核实后已退回企业账户1.38万元,南澳县违规收取已免征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22.96万元因财政库款紧张尚未退回。二是针对街道(镇)承接能力薄弱,综合行政执法保障不足问题,濠江区印发濠江区各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明确原下放的事项中因街道无力承接和长期未实际履行等理由被收回的事项共804项,失效29项;对办件量为0的614项政务服务事项,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和普法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专业素质。南澳县借助“粤智助”综合政务服务自助终端一体机和“裕农通”自助机,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镇、村延伸;通过执法业务培训、行政执法监督、执法情况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镇承接职权进行业务指导。三是针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濠江区、南澳县已清理公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明确规范化管理及动态调整要求;濠江区7项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审计期间已落实整改,将7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6.强化财政资金要素保障方面。一是市财政局针对20项县域经济上级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问题,印发上级和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分配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管理。二是濠江区财政部门针对未及时偿还债券利息问题,将加强收入组织工作,合理调度库款资金偿还债券利息;超范围在专项债濠江区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中列支的三河中学校舍综合改造项目支出2642.8万元已退回财政,在2024年度“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中重新安排支出。

      7.工程建设方面。一是针对个别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问题,濠江区强化对立项申请的审查和把关;落实第三方咨询单位加快推进各子项目的概算、环评等编制工作,强化项目立项论证,合理确定建设项目规模。二是针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管理不到位问题,濠江区已要求评审机构重新核查涉及项目,核减多计的工程设计费的1.16万元和施工图勘察审查费0.08万元;未按图施工的树木钢管支撑、绿地苗木、接线井、4cm细粒式改性沥青砼(上面层)已落实施工单位按图纸设计进行整改。南澳县就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向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单位发函通报并要求其立行立改;对3个未按图施工项目已要求预算编制单位进行整改。

      (三)汕头市2023年地方金融基本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履职方面。“政银担”合作贷款项目应付未付担保费补贴款缺口280.57万元已列入2025年度预算,按程序申请拨付相关预算资金。

      2.海湾农商行经营方面。一是针对盈利能力指标未达监管要求问题,海湾农商行已拟订五年整改规划,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加强负债成本管控,严格控制各项财务指标,提升整体收益。二是针对贷款管理不规范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海湾农商行严格落实贷款“三查”要求,提升贷款管理质效,推动风险分类精准化工作落实。海湾农商行已对25笔逾期贷款实施催收、重组,并按要求调整级别分类;对贷前调查不实、贷后用途监管不到位的1笔贷款已对借款人的收入来源和经营状况作进一步检查,并做好贷后管理。

      3.政府出资设立基金管理方面。一是对科创子基金政策效应不及预期问题,粤科华侨基金已按协议约定返投汕头总计6260.61万元,完成返投要求,后续将推进科创子基金投资项目开展退出工作。二是对科创子基金未及时按协议约定追讨股权补偿问题,已就股权转让协议初步达成共识,并明确税务部分实操细节,后续将签署相关协议,完成工商变更。三是对汕瑞基金投资规模不及预期,投资本地企业的设立目标未能达成问题,基金管理人已向2个项目单位及其连带担保人发出律师函,要求履行相关约定回购事项,其中1个项目单位已签署分期回购协议,目前已回购40万元。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52个,已完成整改41个,整改金额402.60万元,完善制度15项。

      (一)重大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汕头市龙湖沟污水主干管上岸工程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基建程序不规范方面。市城管局已就部分招标文件以国家已废止的证书作为加分条件问题对在建项目进行自查自纠,2023年9月之后涉及的招投标项目都没有采用该证书作为评审因素。

      (2)建设管理方面。市城管局已针对项目部分勘察岩芯照片资料造假问题,组织参建单位对项目的勘察资料和施工过程等进行研究评估,并将涉及造假的勘察费用59.60万元给予核减;针对施工图设计深化进度滞后问题,在后续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加强监督,严格要求设计和勘察物探单位按要求及时出具各专业深化图纸;针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专项债资金被收回问题,按合同条款扣除施工单位工期延误费用25万元;针对电视检测单位未如实反映检测结果问题,已责令其对项目再进行全面核查,如实反馈存在的问题,同时扣减项目尾款3.20万元。

      (3)规划设计方面。针对龙珠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低的问题,市城管局在建设龙湖沟污水主干管的基础上,加强规划和设计,取消金港水利沟等一批一体化污水临时处理设施,按片区启动汕头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加强管网日常运维,多措并举逐步提升片区污水BOD浓度。

      2.国道G539莲阳大桥至南澳大桥工程(南澳联络线一期工程)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施工许可申请书批复滞后、施工招标漏项问题,市公路事务中心已印发试行本单位国省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各项工作。二是3个未按合同规定报监理单位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已落实备案。三是多计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费2.83万元已退回至市公路事务中心指定账户。四是超施工进度多计的施工进度款20.96万元已在后续工程进度款计量中予以扣回。五是项目征拆进度滞后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征地工作已全面完成,凤翔街道外埔段拆迁工作新增移交用地约0.70公里,中阳大道至东海岸大道段(长约1.58公里)、凤东路至金鸿大道段(长约2.7公里)已完成并开放通车试运营。

      3.汕头国际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项目—基础配套工程(市政部分)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未经中介超市采购先实施问题,潮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学习基建流程,在项目后续其他涉及委托第三方服务事项中严格按规定执行建设及审批程序;针对设计费未按规定计算,多计设计费206.87万元问题,发函给相关超付合同费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要求退回多付合同服务费,待结算审核时按实结算。二是针对招投标管理不到位问题,潮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要求涉及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对作出说明和书面检讨,约谈该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后续推进其他重点项目招投标事项过程不再选用该招标代理机构。三是个别子目因预算审核不严多计的造价96.15万元将在项目结算审核时按实结算,予以扣除。四是针对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问题,潮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落实项目监理单位增派现场人员,落实检验检测单位配合施工单位做好检测拍照等工作,确保每道工序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五是针对项目债券资金未按规定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问题,潮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按照有关规定,将监管账户利息余额0.80万元全额上缴国库。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相关审计整改情况

      (1)康复救助管理不到位问题。针对对康复机构监管指导不到位、机构人员配备不完善问题,市残联已要求各区县残联及各定点机构每年开展康复需求摸查,制定康复救助计划;从2025年开始,将市及区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形成制度化与常态化监管。4家在训总人数低于10人的康复机构将积极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招收更多的残疾儿童入训;11家教师人数配比不达标的康复机构有10家康复机构教师人数配比已达标,1家康复机构目前未运作;21家保育员人数配比不达标的康复机构有17家保育员人数配比已达标,3家后续将根据需求配备保育员,1家康复机构目前未运作。对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项目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到位问题,市残联已发文加强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规范管理,2025年4月起所有定点机构已形成考勤登记制度,并结合学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结算。对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免费服药救助管理不到位问题,定点医疗机构已着手药品追溯码系统部署工作,确保药品全流程管理到位。

      (2)残疾人帮扶政策机制不完善问题。市残联将开展残疾人就业状况调研工作,待省级相关方案下发后,研究出台我市的残疾人就业制度。

      2.汕头市贯彻落实文化强省建设政策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资金安排和绩效管理方面。一是市财政未拨付到位的文化强省建设资金9366.73万元已新增拨付220.21万元;4个区县财政未拨付到位的文化强省建设资金1360.95万元已新增拨付70.00万元。二是对话剧团修缮工程和陈慈黉故居(善居室)三期修缮工程项目未启动问题,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督促相关单位加大力度推进项目进展,积极对接财政部门争取尽早拨付资金。

      (2)落实文物保护类政策方面。一是预、结算等工作实施不规范的潮汕铁路总务处车务处旧址布展项目已完成验收结算手续、资产登记及管理移交手续。二是未经竣工验收便交付使用的冠山书院抢修工程项目待验收资料完善后将报请上级组织验收。三是市博物馆已明确今后严格按照“公开择优”方式选择展品提供单位。

      (3)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方面。对图书馆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组织对全市图书馆图书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发文规范公共图书馆图书管理;市、区县图书馆均已制定图书处置或报废制度。对个别区县公共图书馆、文化站等免费开放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发文要求各公共文化场馆切实做好免费开放服务工作,并组织对全市“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情况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基层文化设施进行回头看检查。

      (4)落实文旅政策方面。针对部分文旅项目未通过公开程序购买服务、转包项目、购买服务项目未按工作量核算费用问题,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规范采购流程及结算手续,在今年的服务委托手续中加强对购买服务内容及绩效目标等的管理,加强过程监管及结算审核。

      (5)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方面。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组织梳理更新非遗体系资源库,为制订我市非遗保护规划做准备。

      (6)落实艺术创作发展政策方面。一是对惠民演出服务采购不规范,演出服务监管缺问题,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规范服务采购流程,联合各区县局开展演出现场督查6次,发挥财政资金效益。2025年已开展 “戏曲(潮剧)进乡村”演出13场。二是对广东潮剧院潮乐团《烽火侨批》创排提升项目合同条款不明确问题,潮乐团已加强对合同签订工作监管。

      3.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资金相关审计整改情况

      (1)政策贯彻落实方面。市中心医院针对推动医联体工作不到位问题,已修订医院医疗联合体章程,落实医联体建设网格化工作要求,加强对基层教学点的培训及指导,下派专家和骨干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坐诊的力度;针对合同约定不严密,未能全面执行相关条款问题已就原合作协议与各合作医院协商,明确了管理费的收取及下派人员人力成本承担的内容。市第三人民医院未全面贯彻落实实名就医的政策要求问题已完成整改,目前挂号及就诊过程已实现一人一卡,并准确匹配患者诊疗卡与个人信息。

      (2)药品及耗材管理方面。市中心医院针对药品及耗材采购存在问题,已规范相关药品采购管理,完善药品及耗材遴选制度,严格按规定开展遴选活动;针对医用耗材未实现全生命周期可溯源管理问题,已对所有品规耗材进行赋码,实现耗材从入库到使用的全生命周期追溯。市人民医院针对原第三人民医院过期药品管理不严问题,已严格按医院药学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管理药品,并严格执行相关报批制度。

      (3)信息化管理方面。3家医院针对药品追溯制度缺失,药品采购、配送和仓管三个环节之间未实现数据互联互通问题,已更新、完善药品信息追溯相关系统,实现药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20个,已完成整改13个,整改金额480.58万元,完善制度9项。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国有土地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对54.45亩规划用途为道路或绿化用地的3宗存量用地被违规交给私营企业托管问题,金平区已再次向各相关中标方明确JP017南北两侧托管地块不可经营、建设,必须按照协议约定做好管护工作;通用物流地块已于2025年3月与中标方签订《租赁协议书》,要求中标公司按评估价格补交2023年7月至2025年3月租金共计68.094万元,2016年12月至2023年6月租金由金平区政府落实属地街道负责整改。二是对9宗共184.52亩存量用地被违规无偿占用以及6宗共138.06亩存量用地长期被占用并出租,租金收入去向不明问题,金平区政府已落实相关属地街道进行整改,龙湖区仍未整改。三是对已收取的存量用地租金收入830.33万元未上缴市财政问题,金平区拟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将租金收入用于国有存量用地前期投入成本、金财公司运营费用、土地使用税以及土地管理费用等;龙湖区已落实广东省汕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抓紧筹措资金,整理国有存量土地管养成本费用,及时上报。四是对部分存量用地出租、出借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国有存量已移交金财公司管养。

      2.部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较低问题。汕头文化学校已就14.24亩土地房产长期闲置未盘活问题与意向企业开展洽谈,沟通校企合作模式。

      3.部分资产出租出借程序不规范问题。针对3处配建物业出借手续不完善、1处管理用房出租未履行审批手续问题,华侨试验区已印发资源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的有偿使用管理。

      4.部分资产核算不规范问题。6个单位针对资产账、卡、实不符问题已通过完善管理制度、资产调拨、清理报废、补登或调整账务等方式完成整改。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水污染防治和省内外流域生态补偿方面

      2021、2023年度未按期完成建设的2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前期论证不充分,导致资金未能发挥应有效益的隆都第二支渠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一期工程),已通过专家论证,沿途凉果企业废水已接入市政管网。

      2.耕地保护及利用方面

      (1)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针对个别高标准农田项目未落实优先选址要求,农田和水利项目建设衔接不到位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编制《汕头市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并会同市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将未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永久基本农田图斑、灌区矢量数据提供各区县使用。对因农田建设与灌区等项目建设缺乏有效衔接,造成6639.84亩灌区范围内耕地撂荒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已会同市水务局开展农田沟渠修复整治和平原涝区治理三年行动,协同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形成从水源到田间的完整灌排体系。

      (2)耕地及相关建设项目管护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17宗45.36亩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问题,澄海区已落实相关镇(街道)逐宗核实并制定整改措施,分类推进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1宗,面积0.85亩,1宗已纳入存量农房,面积3.47亩。二是2213.49亩“非粮化”高标准农田,已通过轮作玉米、番薯等粮食作物完成整改1027.60亩;199.89亩被中阳大道等项目征地;986亩鱼池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三是2022年至2024年未足额拨付的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1267.39万元区财政将积极调度库款,按先后缓急,分期拨付;建成后管养管护不到位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已组织人员清理项目区的垃圾、杂草等,并开展“回头看”,加强后期管护。四是潮阳区200.32亩因后期管护不力变为非耕地的垦造水田已落实种植,并通过省级审查。

      3.畜牧业管理方面。一是针对对生猪屠宰监管不到位问题,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部门成立专班,集中力量专项整治生猪检疫突出问题;濠江区对新合泰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生猪行为罚款0.35万元;和平镇食品公司屠宰厂已按要求完善台账管理,对出场生猪产品去向进行登记造册;两家屠宰企业已按质量规范要求提升屠宰设备条件。二是针对对牛羊屠宰监管不到位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牛羊屠宰管理工作的意见》推进牛羊屠宰管理;市华达隆生猪定点屠宰厂有限公司和各区县定点屠宰企业在生猪屠宰场增设牛羊屠宰功能;8月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2025年汕头市严厉打击肉牛私屠滥宰“百日行动”,切实提升我市牛肉及其制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华侨试验区少收缴的下属国有企业资本收益111.10万元已于2025年10月补缴。二是针对1家国有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对外投资程序不规范问题,汕头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已印发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措施,要求企业加强投资项目风险防控。三是市交通集团针对集团本部经营效益不佳问题,通过主导策划并运营“交通+文旅”融合项目、启动粤东城际铁路(汽车总站站)TOD微改造方案的设计成果使用与转化、推进金凤公司的两个项目实施等,提高经营效益;对下属的专业市场出租底价定价不科学问题,已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服装专业市场出租价格进行评估,并修订完善集团公司物业出租管理制度。

      六、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截至2025年10月底,已到整改期但尚未完成整改的24个问题中,除3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外,还有21个立行立改问题,主要是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社保基金管理存在漏洞、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等方面。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财政运转困难,部分项目资金难以及时拨付;二是个别问题涉及多方主体,如社保重复参保问题因不同险种系统独立、数据壁垒存在,拦截与校验机制尚不完善,难以在短时间内全部落实整改。三是有的问题情况复杂,需审慎处置,如股权补偿等涉及法律、重大决策事项,需进行多轮沟通论证;工程项目问题整改需要按照项目进度稳步推动等。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推动被审计单位对照问题抓紧抓实整改,以高质量整改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紧盯目标,持续发力。各整改主体责任单位要将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跟进进度、定期检查、严控时限,严格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和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

      (二)分类施策,精准推进。对复杂问题深入研究,找准症结,依法依规寻求有效解决路径;对需长期坚持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针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完善财政管理、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制度体系,从根本上防范风险。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市、区县两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与纪检、人大监督各方协同联动,凝聚监督合力,对重点领域、重大政策措施、重点民生项目及以前年度已查出至今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大跟踪督促检查的力度,全面抓好审计整改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推动宏观政策加力提效、重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科学规范开展审计工作,以更好的审计作为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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